论审讯中的细节讯问法

论审讯中的细节讯问法

摘要:侦查工作离不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讯问。众多充满智慧底蕴的讯间策略方法中,细节讯问法看似平淡无常,却是最为基本的一种方法。然而,对细节讯问法的理论探索并未因它在审讯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得到足够的重视。在此,笔者略抒管见。

一、细节讯问法的性质

讯问之初,犯罪嫌疑人一般有较强烈的抗拒心理,如畏罪、对立、侥幸心理。审讯人员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组合各种策略、方法,抑制并逐渐削弱其抗拒心理,引导其权衡利弊,促其承认并供述犯罪事实。当实现从抗拒到认罪的心理转折时,一般的策略方法为细节问法所取代,后者的诉讼价值由此体现出来:真实、自然、完整、具体的口供无不是细节讯问法合理运用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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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并不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实践中,对于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存在三种处理方式:一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二是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三是仅认定为刑讯逼供罪。如果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衡量:第一种处理方式刑罚过重,毕竟一些情形下的刑讯逼供是在落后的侦查手段、“命案必破”重压之下的选择,其主观可归责性较小;第三种处理方式刑罚过轻,最高为三年有期徒刑,不能有效实现刑罚报应功能和预防功能;第二种处理方式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然而其又涉嫌违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后段之规定。
笔者认为,处理上述分歧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后段之规定,该条后段规定:“(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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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之债法律能否允许存在债务转移–兼析“刑事优先”原则对民事诉讼的影响

债务转移作为民事行为的常见形式,广泛地被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而且受到我国民事相关法律的调整,但因刑事犯罪产生的侵权之债务是否也可以发生转移在我国法律目前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案情:

2007年11月至12月间,朱某乘隙从熟人陈某家中窃取了价值近万元的金首饰及12张银行存单。之后朱某还通过欺骗手段利用陈某的身份证将存单中96500余元现金全部取出挥霍。2008年1月,陈某在清点家中财物时才发现被盗并怀疑系朱某所为。报案的同时陈某在市区一家酒店房间内找到了朱某,并向朱某索要被盗财物。得知消息的朱某父亲及女友李某也赶到酒店协商处理事宜。当时,通过交涉陈某与朱某父子及朱某女友达成一个处理协议,约定因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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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期间盗卖木材的行为应定性为贪污罪

被告陈伟鸣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非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但他作为采伐木材的承包人,不但有采伐木材和生产木材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有对采伐下来的木材有加以保管、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采伐下来的木材在运出山场之前丢失,他是要负责任的。

[案情]

2002年5月,陈伟鸣(原周岭林场退休职工)与江西省吉水县周岭林场达成口头协议,承包周岭林场所有的葛山片山场上林木的采伐任务,为该林场生产原条。协议约定:承包人将采伐的树木经过打枝、集材、装车后,每立方米原条可得生产加工费50元。陈伟鸣在承包期间,于2003年5月7日、9日、10日和11日四个晚上,私自将其为周岭林场生产的松木原条截成四米长规格的原木,以每汽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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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证据: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根基

王延祥谢思军

归纳证据是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根基和支撑。卷宗材料错综复杂,要将纷繁的证据合理归纳到审查报告中,需要对证据材料进行高度概括和引用,以实现浓缩案卷、动态回溯案件事实的目的。

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归纳证据的原则

证据是整个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着力点,以印证经审查而认定的案件事实。同时,引用和概括证据又是对卷宗材料的筛选、整合和提炼,故归纳证据有必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准确性原则

必须保持所归纳的证据材料绝对准确和真实,忠实于原始证据材料。直接引用证据要忠实原始内容,不仅内容要与原始内容相吻合,标点符号也不能随意改动。采用“意引”时,容易出现概括不准确问题。使用“意引”方法时,必须对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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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如何认定逃税罪

赵斌曹云清

《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进行了修改,并将原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暂定罪名)。上述修改开创了刑事立法上入罪与去罪相结合的先例,即使行为已构成犯罪,只要行为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就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契合了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从立法上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有利于税收征收,又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对未来的刑事立法、司法都将产生一定的积极示范效应。对于这一修改,在司法实践中应作正确理解。

一、行政处罚是否刑事追诉的前置程序

在研究逃税罪的适用过程中,对这一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追诉的前置程序。理由是,从《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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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内容提要不作为作为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其一直为人们所关注。本文试图从其概念、性质、义务根据、分类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不作为行为义务根据分类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相对作为而言的,它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与作为具有相反关系。由于不作为的复杂性,其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本文试图通过对不作为概念、性质、义务产生根据、分类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起抛砖引玉之功效。

对刑法上的不作为的概念,由于刑法条文没有明确加以规定,理论界对此观点不一。主要有:1、不作为是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1]2、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其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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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货车停车等候红灯时被事故车辆追尾致四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情简介
2005年1月21日22时50分,陈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大货车,沿着107国道从广州往A市市区方向行驶。行至A市B区一路口红绿灯处,遇红灯停车等候时,其车尾被从后面同方向驶来由段某醉酒驾驶的小客车的车头碰撞,造成司机段某及小客车上的另三名乘客严重受伤,四人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即驾车逃逸,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2005年1月31日,A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法规规定,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段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他三名乘客不负事故责任。
分歧意见
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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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受贿案件的定罪分析

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1999年6月至2002年4月间,被告人曹某利用其担任江苏油田分公司试采二厂资产装备科科员、工程师职务之便,在负责报废资产的申报、评估、处理过程中,为个体户张某谋利,多次收受张某(另案处理)行贿的现金、木材、家用电器等物,共计47080元,并占为己有。另查明,试采二厂系江苏石油勘探局(国有企业)下属单位。2000年2月中国石化集团独立发起,成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试采二厂隶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成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分歧:

对于本案的事实及相关证据,均无任何异议。但在对被告人的定罪上,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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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肇事应同道路肇事一样统一定罪和量刑

作者:夏伟林滑力加

当某人驾驶机动车在城区、公路等道路上行驶时,如果发生因自己的过失致人死亡的事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或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或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其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有当出现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才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以上处罚的规定,相信不光是每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法律工作者清楚,就是一般老百姓也懂得一点。

人们不仅知道这些,而且也大多知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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