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诉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一般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举证责任不是一成不变地由控诉方承担。当被告人为了否定公诉的事实主张而提出辩护意义的具体事实主张时,举证责任则转移到被告人。如,被告人否认自己案发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同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由被告人承担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的关键部分的举证责任时,则发生举证责任倒置。如,被告人在受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指控时,被告人只有提出证据以证明财产的合法来源,才能避免定罪。因此,在公诉案件中的某些特定条件下,被告人仍应承担关键或部分的举证责任。
被告人的举证责任就是在接受审判过程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