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有的是亲朋好友,动机各有不同,严重的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依法查处。冒名顶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都以包庇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不够准确,如果是证人冒名顶罪,则应该定伪证罪。如何区分包庇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是准确打击的基础。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
动物惊吓他人致动物主人伤害应自担其责
【案情】
甲经营一家商店,乙经常到甲商店购买日用品,一日乙到甲家购买两箱方便面,由于柜台内没有这么多,甲让乙随其一同到后院仓库去取,乙走在前面,甲跟在乙后面,乙打开后院的门后发现后院有狗:听见狗叫声,还是随后看见有狗朝其扑来,乙于是往回跑,撞到跟在身后的甲并同时摔倒,摔倒并造成甲脊椎骨折。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现甲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其损失。
【分歧】
在庭审过程中,一致意见认为乙不应该承担甲的损失,甲的损失应由其自己承担。但对于理由却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中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因为狗的主人是甲自己,因此应当由甲本人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
关于自诉案件的两点问题分析
作者:王亚明
在我国,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可以通过公诉或自诉的途径来保护。在公诉程序中,有强大的国家机关作为后盾,被害人只需报案,接下来的调查取证、抓捕罪犯以及向法院起诉等大量工作均由公安、检察机关完成。被害人要做的就是如实报案、客观陈述,他并不具有举证的主体地位。而在自诉的程序中,被害人的地位类似原告,是积极的举证主体,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因而,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各种证据要由自诉人自行收集,没有了强有力的国家机关,自诉人往往难于广泛、有效地收集各种证据。可以说,相对于公诉案件,这时的自诉人是独立的,他的各种权益获得保护的力度不够,若举证不足或困难,那么自诉人的胜诉率就会大[……]
对中国死刑制度的思考
内容摘要:中国的死刑问题,历来就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死刑的多寡与存废、野蛮与文明、残酷与人道,所涉及的远不只是个法律问题,更不单纯是个刑法问题。死刑政策、死刑制度、死刑观念、死刑的理论与实践,蕴含着一个国家深刻的文化背景,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生命价值的认知态度。本文试图对我国的死刑问题作一深层次的反思和探讨。以期国人能对死刑问题有一全面的、深刻的、正确的认识。
关键词:死刑立法存废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而生命具有最宝贵的、剥夺后不可能恢复的价值,死刑即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
一、历史的回[……]
再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作者:郭海忠佟强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体的界定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存在着三种认识:其一,认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执行活动;其二,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其三,认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它依法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便具有法律强制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可更改,有关当事人包括负有履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拒不执行的行为,都是对国家审判机关和法律权威的蔑视,从而破坏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作为犯罪客体的构成要素——犯罪对象“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生效的判决[……]
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
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
摘要:刑事司法在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项主要功能时要找准惩罚与保障的平衡点并保持较小振幅;在实体人权保障要求与程序人权保障要求发生冲突时,应首先满足程序人权保障要求,同时争取达到或接近二者动态、相对同等实现的目标。完善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机制,应当树立平衡观,坚持从公平正义、宽严相济、惩保并重、合理适度、刑事和解、协调有序等方面构建刑事司法和谐。
关键词:刑事司法;公正;程序;人权保障
一、刑事司法功能与人权保障
刑事司法的功能主要有二:一是惩罚犯罪,二是保障人权。一般而言,人们无论处于哪一时期、什么国度、何种社会制度下,都会希冀刑事司法的上述两大功能能得到充分发挥。这种意志体现在[……]
浅论我国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
建国以来,我们党和我国政府积极致力于加强人权的法律保障,立足于我国的具体国情,不断将人权的内容具体化、法律化,以使全体人民切实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到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人权法律保障体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人权进一步得到维护和加强。在司法领域,随着1979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以及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两法”的修改并于1997年先后施行,对作为特殊人权主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是否[……]
索债型行为的定位及思考
一、简要案情
甲因赌博欠下乙47000元的赌债,乙多次向甲催讨未果。乙为讨回赌债,定下了采取暴力将甲劫走、以甲的生命健康威胁恐吓甲及其家属并向甲及其家属索取50000元的犯罪计划。之后,乙在将甲劫走并予以拘禁而未向甲及其家属恐吓、索要财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乙如实供述其犯罪计划。
二、分歧意见
对于本案的定性,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非法拘禁罪。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乙为索取赌债而拘禁甲,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
“私了”后被害人改变陈述的行为是否是包庇?
“私了”后被害人改变陈述是否包庇
赖隹文
案情:某晚,女教师张某被男青年李某强奸。次日,张某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随即立案并展开调查。李某请朋友王某找张某斡旋,双方“私了”成功。第三天,张某到公安局谎称李某并没有对其进行强奸,要求撤案。公安人员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张某承认了双方“私了”的事实。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做假证明包庇,符合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构成包庇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从形式上看,张某的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但从实质上判断,张某的行为不具有可罚性,应通过实质解释的方法认定张某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
非法获取他人的存折盗取他人款物应以盗窃罪处理
一日下午快下班时,有名姓周的职工赶到银行某分理处自动柜员机旁取款,由于还有急事,所以,他急急忙忙取完款后,将内有6.15万元余额的银行借记卡遗忘在柜员机内,同时也未将柜员机上的取款程序退出便走了。见他离开后,在旁边柜员机内取款的王某发现了这一情况。看看周围无其他人,王某便想占有周某疏忽的这一便宜,他利用自己熟悉自动柜员机操作程序的便利,很快就机修改了周某取款卡的密码,然后将卡取出拿走。之后的三天时间里,王某在该银行系统的其他柜员机内共从周某的银行卡中取款2.5万元。正当王某暗暗得意之时,五天后的8月26日,公安机关根据自动柜员机内的录像找到了王某追究责任,王某开始对自己上述的取款行为拒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