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灿松黎巧玲梁亮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土地工作。1999年至2000年间,某镇土地管理所私自设立“小金库”,以虚假餐费发票等名义套取或直接截留资金36万多元。犯罪嫌疑人黄某授意某镇土地管理所所长陈某、副所长李某将钱分掉。在黄某的主持下,土地管理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以发年终奖金、加班费等名义将钱分给全所职工,并由所长陈某、副所长李某制作分款清单,经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清单上签字同意将“小金库”资金24万元发放给全所职工,黄某个人分得21000多元。
[分歧]
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办案人员对某镇土地所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陈某、李某作为本案责任人员应追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