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开汽车造成车辆损坏如何定性

作者:徐红青柏来源:正义网内容:基本案情:

去年11月18日晚,黄甲、黄乙将车主贝某停放在县二化厂宿舍前的汽车偷开出去。当将车开到陈塘镇与藤县交界处时,因车的水箱无水被烧坏,二人即把车丢弃在该处。贝某发现车丢失后,经过寻找将车找回并花去修理费1600多元。

本案在审理上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黄甲、黄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笔者同意见第二种意见。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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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测谎技术确定有作案嫌疑,传唤后经教育如实供述犯罪是否可认定为自首

作者:王琪轩

中国银行某分行2004年3月17日报案称,其所属某分理处于3月12日封存在库包的上缴款25万元,经银行保卫人员押运至分行大库保管。3月15日早,该分理处工作人员从分行大库领出封存的库包时,发现包内仅有15万元。经核对,排除了账务上的差错,遂报案。公安机关接警后即勘察现场,展开调查,并将排查范围确定为12日下午至14日的大库出纳员、押运、守库员。后经对上述人员采取“测谎”技术手段确定守库员袁某有嫌疑,便传唤他,经教育,袁某如实交代了其窃取金库库包内10万元的犯罪事实。

本案中,对袁某是否构成自首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袁某不构成自首,因为公安人员在将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继而采取“测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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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案件谈销售非法注册商标标识案情节的认定

作者:王晓玲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公诉机关指控,张庆合自1999年至2005年间,先后向王胜利、井荣杨、周广华、陈胜利、陈元友等人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计25842件。2005年1月,被告人张庆合在准备找人购买其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身上搜出非法制造的“双沟”注册商标标识4095件。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张庆合家中搜查提取“双沟”、“洋河”“乾天”等酒类商标标识计96033件。被告人张庆合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庆合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庆合辩称,他购买商标出售牟利,只是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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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拒抓捕对被害人实施的轻度暴力能否构成转化抢劫

【案情】

2007年3月22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窜至某超市首饰柜台,以购买金项链为名,趁营业员不备,抢夺了价值人民币17000元的24K金项链1条,即行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该殴打了追赶并将其扑倒在地的金店老板李某两拳,但力度较轻,未给李某造成任何伤害后果。王某随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服,项链被追回。该县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分歧】

本案在审理期间,针对本案的被告人为抗拒抓捕而使用了轻度暴力能否转化为抢劫,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逃跑过程中被被害人扑倒在地,其为了逃跑挥拳击打了被害人手臂两拳虽是事实,但该击打行为因被告人系在被扑倒在地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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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论析

[内容提要]关于如何理解金融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涵义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文章阐述了争议产生的缘由并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思路,主张对“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应当采纳“利用处分说”,以更有效地打击金融诈骗犯罪。

[关键词]金融诈骗,非法占有目的,利用处分说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刑法中金融诈骗犯罪是指从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至二百条规定的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等八个罪名。自刑法修订以来关于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观目的争论十分激烈,争议焦点集中在“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以及对“非法占有目的”内涵的理解等两个问题。就前一个问题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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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判决先行生效探讨

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但对于诸如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庭等情况的案件,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对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这一审理情况作了规定,而对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为了确保案件及时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这一规定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对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案件的审理情况也作了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百五十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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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属国家专营 贩卖要依法严惩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祝二军来源:人民法院报内容: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非法经营食盐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兵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刘兵1999年9月至2001年11月,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先后6次从昌邑市龙池镇某个体盐厂以每吨100元的价格购进私盐170.4吨,又分别以每吨220元、240元、26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销售,除被盐业执法部门查扣107.4吨外,其余均售出。刘兵非法所得15620元,非法获利93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兵违反盐业管理法规,明知盐产品是国家专营物品而多次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情节特别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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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作者:谭小辉薛专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简介]王女与刘男于1997年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并于1998年生了一小孩。1999年二人因吵架,王女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刘男即与另一妇女登记结婚,现王女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刘某的重婚罪。[分析意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刘男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在定性方面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以下简称法复[1994]10号)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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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诉案件的主体

2004-2-13【大中小】在刑事诉讼中,凡允许自诉的国家对提起自诉的主体均有明确的限制。综观各国有关规定,享有自诉权的主要限于以下几类。

一、被害人。被害人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即被害人依法享有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或利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受害,包括精神损害、身体损害、财产损害以及其他方面有形和无形的损害。

对于法律允许自诉的案件,被害人理所自然有权向审判机关提出控诉。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就是指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为了保证被害人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其合法权益能得到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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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适用争议问答之四自首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一、如何认定典型的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首的成立要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在犯罪以后能够自动投案;二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体可按下列情况掌握。

1.自动投案的认定

自动投案,是指在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司法机关、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说明自己实施了犯罪?或某种犯罪?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因司法机关捎带口信或接到电话通知后,自动到司法机关接受询问或调查,并能如实供述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因司法机关的口头通知等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故上述行为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要求。但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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