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事相对不起诉的司法适用及其完善

2006-12-28【大中小】[摘要]:目前,相对不起诉的适用由于受制于范围的有限性、自由裁量不足、主体参与不充分、效力不确定等因素,同时受被害人权益保护与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等司法理念冲突的影响,导致其在实践中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但也应看到其在特殊主体区别对待、暂缓起诉等方面所取得的一些成效。在不起诉的立法完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寄希望于一步到位,而应当根据程序充分参与、角色对立、程序简化这三项原则逐步推进。

[关键词]:相对不起诉、适用、完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也即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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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骗后窃的行为应该定性为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案情:2009年2月10日9时许,吴某伙同他人预谋设局骗取钱财。在某市邮政储蓄所附近,当张某步行至该处时,吴某故意在其身旁假装不小心掉出一沓“钱”后骑车离开,随后安排两名同伙骑自行车上前将“钱”捡起,以见者有份为由,将张某骗至街道附近一空地上。三人正要分钱时,吴某追过来,声称自己丢了钱,要检查张某随身物品。为证明清白,张某将身上包内3030元人民币、手机及一张邮政储蓄卡交给吴某查看,吴某称张某可能将捡到的钱存入了银行卡,让张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吴某提出让张某将装有上述钱物的包交给捡“钱”的其中一男子藏于附近草堆中,其与两名捡“钱”男子离开一段时间以检验张某是否会捡包以证明其品性。捡“钱”男子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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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遗忘信用卡取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提钱,发现前面一男子忘记拿走信用卡,就冒用该卡提取7500元,最终获刑。近日,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纪丙迎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四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08年12月9日12时许,纪丙迎到四方区嘉禾路某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提钱时,发现自己的卡放不进去,仔细一看原来自动取款机内已有一张信用卡,而且密码也处在输入状态。纪丙迎想起是刚才前面提款的男青年忘记拿走了,心想真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于是纪丙迎冒用该卡分三次提取了7500元后,拿卡迅速离开。

提钱回到家的男青年李某这时才想起信用卡忘记拿了,于是马上返回银行寻找,却没有找到信用卡。他担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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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对象范围的正确认定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法学博士熊选国立案庭审判员、法学博士苗有水

熊选国: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对贪污罪所下的定义,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否则不成立贪污罪。一些高校刑法学教科书也将犯罪对象是否属于公共财物,视为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关键之一。从这种观点出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定性问题,理论界曾经提出过各种不同主张:有的主张应按国有、集体的股份或出资比例认定;有的主张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的财产应全额认定为公共财产,其他企业按股份或出资比例认定;还有的主张,只要是含有公有资产成分的混合经济实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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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出银行卡密码取钱的行为应该构成盗窃罪

中国法院网10月20日刊登孙文建、胡红同志的《试银行卡密码取钱应定为何罪》一文,案情如下:2005年7月,程剑取得(具体如何取得,没有证据加以证明)一张户名为周国的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因该存折加有密码,程剑在案中多次估猜、配写密码,并多次到银行试图取款,均因密码配置错误未果。2006年2月10日下午,程剑又来到工商银行的一分理处,以周国的手机号码后六位数作为密码输入时,取出现金300元,大喜之余的程剑又用该储蓄卡取出10万元后逃去。
该文认为:程剑猜中密码并不意味着取得了他人存款,只是进一步取得他人存款的手段行为,程剑取得他人的存款之前,存款完全置于银行的控制、支配之下,程剑支取他人存款,是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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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监督”是否切实可行

引言:

据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实施“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在南昌社区将20多位处级以上干部的姓名、照片、所在单位与职务、家庭住址等信息在社区内公布,以便社区群众对这些干部的“8小时以外”进行监督。南昌社区的党委书记曲月媛说干部8小时之外大部分时间在社区,一些腐败现象也会发生在社区里,随着社区功能的日益完善,这里已成为另一个重要的反腐倡廉阵地,因此决定在南昌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的试点。

争议观点:

那么领导干部接受社区的监督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就是防止干部腐败的一剂良药呢?针对此情此景,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可谓争议甚大。

赞成者认为“社区监督”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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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对刑罚的变更执行如何实施同步监督

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内容,也是容易产生执法不公的环节,因而成为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执行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造成司法实务过程中监督弱化的现象。有的地方仅仅侧重于事后监督,而忽视了事前、事中监督,影响了监督的实效。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刑罚执行到哪里,监督就应跟到哪里,不应该出现监督的“真空”或“盲区”。因此,检察机关对于刑罚执行应该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同步监督。要实现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应明确事前、事中、事后三种监督方式,完善六项重点制度。

■明确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三种方式

1.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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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当今犯罪问题日益成为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刑事政策的地位与作用也就日益显著。对现行刑事法律制度及其具体规定进行批评、检讨进而提出改革或完善的政策性建议,成为刑事政策学的一项基本任务。本文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化的正当性、科学性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选择的必要性或正当性问题

从国外的实践看,财产权的有可能被征用、收归国有、应纳税赋等限制性,财产权的合法性(只有合法的财产才受法律保护)和财产收入申报制度,成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的理论依据。其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公务员制度中的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关联最为密切。

在法制健全的国家,即便是普通公民也负有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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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不大耐琢磨

当初,笔者在编辑曾友益的《盗窃还是抢劫》一文时,实在难以认同他所述的案例(张某为窃取同村李某家的牲猪,深夜锁住李某睡觉的房门,偷走了4头牲猪,销赃后得款5300元。李某次日晨起床后才发现门被锁、猪被盗。)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观点,但对张某锁门的情节如何认识,颇感困惑。原打算弃用此文,然而,思来想去,对此问题又饶有兴趣,因此,在8月10日的“理论与实践”周刊上刊发该文,特意作为疑案交读者来讨论。不少读者甚至非法律领域的读者,都来稿参与了讨论。8月24日、31日本版分别刊登了读者的讨论意见(还有一些读者的意见未来得及刊出,特致歉)。从讨论结果来看,此次与笔者以往主持的多次讨论大不相同,读者的意见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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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计算

作者:石彬

-■案情

A机械厂研发的LDJ型系列冷等静压机是其支柱产品,用户遍布全国。该厂对研发中形成的技术成果信息和经长期选择、积累的经营信息界定为商业秘密,采取了一系列保密措施。张某、卫某、郭某原为该厂职员,2005年5至7月相继与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005年5月,张某、卫某、郭某与他人共同出资组建B公司,从事等静压设备方面的生产、维修等业务。卫某、郭某利用其尚在A机械厂工作之便,秘密窃取冷等静压机相关图纸、资料若干份,直接用于了B公司二手冷等静压机的改造、维修和易损件的生产等。张某将其积存的客户资料信息用于公司的销售、维修等业务。经知识产权鉴定,A机械厂LDJ型冷等静压机、冷等静压机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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