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指导和制约刑法创制适用活动的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意义和准则。我国刑法典第3条至第5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我国刑法典第3条规定的:“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便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本原则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刑,而且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判刑;另一方面,凡是法律对某一种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这种行为就不能定罪判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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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立法界定“初犯”的确切含义

刑事司法实践中,辩护人常提出“被告人某某系初犯,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相应的,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中也常有“被告人某某系初犯,酌情从轻处罚”等一类的表述。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初犯”的理解并不统一,有的还相差甚远。这种情况下,在刑事裁判文书中使用具有多种含义的“初犯”,则不仅严重损害了刑事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大大降低了司法文书在法制教育方面的功效,甚至可能出现误导的负面效果。因此,由有权机关依法对“初犯”的含义予以界定已成当务之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初犯的理解,主要有如下四种观点:1、第一次受到法律处罚,即以前从未受过任何法律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2、第一次实施犯罪。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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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抢回质押物的行为性质及数额认定

作者:章丽斌

[案情]
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间,李某先后将一颗自称价值十几万元的裸钻和其他物品陆续质押给俞某,借款5.35万元,其间,支付借款利息数千元,后因无力赎回且又需支付利息而感到吃亏。2007年7月,吕某得知此事,表示愿意为李某出面解决,李同意。7月20日,李某以赎回质押物为由,与俞某约定于当晚10时在某酒店内结算清账。吕某当着李的面电话纠集数人至约定的酒店帮忙,授意他人订下酒店客房,并与李在房间等候。俞某与其女按约到达,李某向俞展示皮包内用于赎回质押物的3万元。俞某通知其妻将质押物品送来后,数名陌生男子冲入房内,胁迫俞某等不准动。俞某欲将桌上裸钻等物拿回,被吕某抢走。俞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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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审执结合为主国家补偿为补充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制度的思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它旨在程序上方便当事人,在实体上弥补刑事被害人因不法侵害遭受的损失。尽管理论界对这一制度的存废褒贬不一,但在实践中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难这一问题却有着共同的体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能否寻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执行难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以下便是作者基于上述思考进行的粗浅研究,以抛砖引玉,就教于同仁。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结率低的原因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法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有: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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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起诉文书名称在司法实践中的确定与制作

当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变更起诉主要有三种做法:1.重新制作起诉书。这种做法认为,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需要变更起诉的情形,以原文号重新制作起诉书,并以新的起诉书替换原起诉书即可,不需要单独制作变更起诉法律文书。2.制作变更起诉书。这种做法认为,变更起诉须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参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的要求,应当将变更起诉内容制作为变更起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3.制作变更起诉决定书。这种做法认为,变更起诉是对原起诉书内容的变更和补充,不需要重新制作起诉书,它是人民检察院根据证据需要,由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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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与人权保障

人权保障问题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争论的一个热点。我国于1998年10月签署了加入联合国包括《国际人权公约》等一系列保护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现代人权意识明显增强。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诉讼监督问题亦更加受到国家的重视。如修订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国家赔偿法》广泛增加了人权保障方面的内容;《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未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诉讼、取消了公安机关“收审”制度、扩大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等,标志着我国诉讼监督法律体系已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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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既遂与未遂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依照该条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对拐卖妇女、儿童罪适用刑罚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在理论上和审判实践中均存在着不同的主张和做法。

如何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与未遂相区别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应以犯罪分子是否已将被害人贩卖出去作为区分该罪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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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事司法中量刑均衡的思考

2007-2-15【大中小】[内容摘要]: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定刑事责任之后,就应当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科以刑罚。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一直比较注重定罪的准确性,而对量刑的准确性有所忽视,由此产生量刑失衡的问题。然而,能否准确、合法地对罪犯判处刑罚,对整个刑事审判至关重要,事关整个诉讼价值的实现。因此正确地适用法律,准确地量刑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在分析量刑均衡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量刑失衡的一些表现,并尝试对如何实现量刑均衡提出一些完善的对策,使之更趋于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

[关键词]:量刑量刑均衡量刑失衡

在刑事司法活动中,首先要解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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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账户”制度的刑法分析

[内容提要]“廉政账户”从其产生到撤销,理论和实践中始终存在许多争议。“肯定说”认为,这项制度是“反腐倡廉”的一项有力举措,必将对我国“反腐败”工作有着很大的贡献,应该大力推行。“否定说”认为这项制度弊大于利,它会给“反腐败”工作增加难度。而且它带来了一些“尴尬”的法律问题。客观评价说则认定,这项制度虽然从其出现的一开始就存在有许多问题,但简单地加以废除也并非完全合理,最好的方法应该认真对待“廉政账户”制度。不仅不能简单地将其废除了之,而且要将其“法律化”,进一步在具体操作上加以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实现其所要和所能达到的目的。笔者运用刑法理论对“廉政账户”制度进行了分析和透视,认为“廉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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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罚适用有关问题实证研究

「论文摘要」自由刑在当今世界刑罚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我国,按照《刑法》规定,现行刑罚主要刑种如:管制刑、拘役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均属于自由刑范畴,对自由刑的立法(法定刑)、司法(宣告刑)、执行(执行刑)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完善刑罚结构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对2003年至2005年自由刑量刑判决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自由刑结构的立法建议,供决策参考。

「主题词」刑罚适用、自由刑量刑、缺陷分析、立法建议

一、2003年-2005年自由刑判决总体情况(数据来源检察统计网)

2003年-2005年度判决案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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