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界限――如何认定”着手”

[案情]
被告人李某与陈某系“结拜”兄弟,李某与朱某与2007年8月离婚。同年11月,陈某与朱某登记结婚。李某认为自己与妻子离婚皆因陈某挑唆所致,于是对陈某产生怨恨,遂起杀害陈某的念头。2007年12月5日下午,李某从市场上买来西瓜刀,又以摩托车没油而向他人要了一矿泉水瓶的汽油。当晚,李某窜至陈某家附近,在藏匿过程中碰见陈某之妻朱某(李某前妻)回来,双方发生争吵,当朱某将其院门打开时,李某持刀冲进院子与朱某发生扭打。在纠缠过程中,朱某被陈某的刀所伤,构成轻微伤。在此过程中,李某一直嚷着“要杀死陈某”。陈某见状一直躲在屋内,周围居民听到李某叫喊声即赶来将李某拉走。

[分歧]

对于本案中李某的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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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以欺诈手段侵吞资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银行职员以欺诈手段侵吞资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行为人张某系储蓄所信贷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自己负责掌管的储户资金900万元划出,占为己有。经查,张某为了使划出的资金在账面上手续齐全,私刻了储户的印鉴章、以储户的名义伪造了本票。

分歧:

对于本案,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使用伪造的本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行为,符合票据诈骗罪的特征,这一行为性质不受其利用职务便利的影响;第二种观点认为,张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与票据诈骗罪的想像竞合犯或者法条竞合;第三种观点认为,张某属于伪造金融票证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牵连犯,张某伪造本票的目的在于职务侵占,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对张某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评析: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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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探析

建立和完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可以有效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保护人权,从而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轻微刑事案件的概念和范围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性质不太严重,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不需要运用专门技术和手段进行侦查,可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是相对于由人民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案件的对称,大体是指八种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致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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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罪”没入刑法

中国的刑法要解决中国的问题,现实的刑法要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我们不能以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或强调刑法的谦抑性为借口,对确实需要修正的刑法内容抱一种简单的排斥态度。但问题是刑法修正的频率越来越快,修正的内容越来越多,这提醒我们认真对待每一次刑法修正和刑法修正的每一点内容。

笔者注意到,立法机关近年来在对待这些立法建议时,采取了比较理性的态度,如《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罪”最后没有被通过,此次刑法修正案(七)也没有列入该项内容;这次在《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说明》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也指出:“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还提出了其他一些修改刑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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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性绑架中取走被害人随身财物的行为

作者:朱明锁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典型的绑架罪分为勒索型绑架、人质型绑架和偷盗婴儿。

就勒索型绑架而言,行为人为勒索财物而利用暴力、胁迫等方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后,又临时起意乘机劫取被害人随身财物,在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既非为劫取被害人随身财物而直接造成了其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状态,在实际取财过程中,也并非就完全意识到在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状态。既然行为人通过先行实施的暴力、胁迫来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已成为绑架勒索的实行行为,若再作为手段行为与后续取财行为相结合而构成抢劫罪,则显然有违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而无论是勒索型绑架还是人质型绑架,行为人实施绑架的意图要么是以勒索“巨额”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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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他人“行贿”如何定性

作者:米永杰李俊克来源:检察日报案情:2000年5月,个体煤矿主王某在申请某法院执行某公司欠款时,听说其亲戚樊某和该法院执行庭庭长张某关系比较好,就让樊某找张某说情,尽快执行。过了一段时间,执行款并未划到王某账户上。王某提出借樊某的钱给张某送礼,等某公司欠他的钱执行回来后,再归还樊某,樊某没有同意给张某送礼。后来,执行款仍不能划拨到王某的账户上,樊某没有和王某商量,便分两次给张某送了40万元。没过几天,该法院将某公司欠王某的款划拨到王某的账户上。后王某因涉嫌向其他人行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0年11月,樊某将王某的这一情况告诉张某,张某就给樊某退了30万元。2002年10月,王某被释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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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私存侵占利息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情:被告人李某系某镇民政所出纳兼会计,负责本单位民政资金的发放工作。民政所没有账户,也不允许设立账户,李某自2007年5月以来在管理本单位民政资金的过程中,擅自将单位民政资金1644457.68元存入其丈夫的个人存折,利息1222.19元被李某占有。

分歧意见:关于本案应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完全具备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是: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本案被告人李某明知公款不允许私存,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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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追诉标准如何确定(检察日报)

黄晓亮于云翔

《刑法修正案(五)》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明确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是,对于该罪的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8年3月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却并没有作出规定。至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追诉标准仍付之阙如。对此,笔者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以有助于司法实践。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类型

分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行为形态,是确定其追诉标准的必要前提。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两个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来看,追诉标准主要表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定罪情节。而根据刑法分则罪刑条文的实际规定来看,经济犯罪客观方面的定罪情节有着多种不同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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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之“着手”浅议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之一,也就是说,犯罪的预备与未遂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然而,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犯罪“着手”的特征,恰切认定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却众说纷纭。本文将围绕犯罪的“着手”重点分析一下不作为犯罪的“着手”这一问题。

一、故意犯罪的阶段与犯罪的“着手”

(一)犯罪的预备与实施

显然,过失犯罪不存在阶段问题,也就无所谓“着手”。在故意犯罪的情况下,犯罪人进行犯罪活动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某种犯意,即犯罪意念的内心酝酿或外部流露(犯意表示)。由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犯罪活动的这一阶段被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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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轻伤害案件的三种处理方式

基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复杂的社会现实等原因,许多轻伤害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被阻挡于诉讼程序之外,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此类案件如不及时加以消化处理,难免导致当事人采取“自行了结”的激烈行为,甚至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

在司法实践中,轻伤害案件在伤害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此类案件的受害人一般只注意收集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证据,而不注意及时收集或固定不法侵害人的犯罪证据。在此情况下,当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时,人民法院往往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受害人转而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则以“轻伤害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不予立案,结果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此类案件如不及时加以消化处理,难免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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