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欣
近年来,刑事和解作为在实践中兴起的一项新型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对于积极解决轻微刑事案件、妥善处理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的实践价值,已经得到社会的一定认可并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北京市检察官协会于7月21日、22日在北京举办了“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研讨会,近百名专家、学者与检察机关的代表围绕构建刑事和解相关机制,积极引导刑事司法探索,推进社会和谐,进行了深入研讨。
■刑事和解乃恢复性司法模式的本土化
某种意义上讲,刑事和解产生以恢复性司法模式为背景。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守芬教授认为,传统的刑事司法将犯罪看做是对公益的侵害,其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