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一直是司法人员十分关注的证据种类。这一方面是由于其作为一种直接证据,确实包含着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并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侦查技术含量普遍不高的现状,使得获取其他直接证据相对困难,于是,供述逐渐从所有法定证据种类中凸现出来,成为一种受侦查人员“青睐”和优先选择的证据。而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出于对刑罚的畏惧心理往往不讲真实情况,造成供述和辩解内容虚假的可能性和反复性极大。现针对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原因、特点,就如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翻供,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依法文明办案,从认识上预防翻供。
犯罪嫌疑人翻供除有其自身的原因之外,有些还与办案人员不依法办案,甚至违法办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