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
作者:张华发布时间:2008-01-020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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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黄某犯诈骗罪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以担保他人出国为由,骗取钱财,获利1000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未批准逮捕,但又以检察建议书要求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建议法院撤销黄某缓刑。法院受理执行机关建议后,依法裁定确认黄某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