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自揆潘寒冰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多次强索他人钱财是寻衅滋事还是抢劫?
关键看行为人侵犯的对象是否特定
案情:2008年2月8日,犯罪嫌疑人祝某遇到罗某,以罗欠其20元赌债为由,强要罗300元钱,罗不从,祝即对其拳打脚踢,逼迫罗拿出现金240元。同年5月26日,祝某乘张某的“摩的”回家,到达目的地后,祝某不但不付“摩的”费,还强逼张“借”他20元钱,张不从,祝即对张进行殴打,并用砖头、洋铲等工具追打张,后被他人劝阻制止。
分歧意见:本案中,祝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祝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理由是,主观上祝某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客观上无事生非、强拿硬要、任意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