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举同案犯的被告人在司法实践中应分案审理

司法实践中,因检举揭发同案犯而构成立功,被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件较多,但是,司法机关往往对实施检举揭发行为的被告人与被检举揭发的被告人同案审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需要纠正,建议作出如下规定:“对因检举揭发同案被告人构成立功的案件,应当分案审理。被检举揭发的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后,再对实施检举揭发行为的被告人开庭审理。”

首先,分案审判有利于保护检举揭发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公民对犯罪行为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举报人、控告人予以保密。因实施犯罪行为被追诉的人员,在被追诉期间,检举揭发同案犯的其他犯罪事实,属于公民举报、控告犯罪行为的范畴,依法应当予以保密,并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保护。而将实施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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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网络犯罪规范虚拟空间

■网络犯罪不等于计算机犯罪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网络犯罪是对计算机犯罪的另一种称谓,即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或利用计算机为工具而实施的危害社会并应处以刑罚的行为。(2)网络犯罪是指以接入互联网的信息系统及其存储、传输的信息为犯罪对象,或者利用互联网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3)网络犯罪并不是指一种具体罪名,而是某一类犯罪的总称。它包括行为人在因特网上制造电脑病毒、窃取机密情报、教唆杀人、抢劫、进行走私诈骗、传播色情淫秽内容等非法活动,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一种观点受到了大多数与会者的否定,因为计算机犯罪中不仅囊括了作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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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财性犯罪追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实践中,不同司法机关对追缴侵犯财产性犯罪中赃款赃物有不同做法,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退赃数额不一、不应当承担退赃义务的人被追缴钱款等有背法律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对追赃中几个常见问题作探讨:
一、共同犯罪中各犯罪分子的退赃数额的确定
对于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性的共同犯罪,在追赃过程中,分配各犯罪分子退赃数额的方法有:
1、共同犯罪中,各犯罪分子犯罪后分赃数额或者分赃比例明确的,按其分赃比例退赃;分赃数额或者分赃比例不明确,或者无法查清的,在无法区分主从犯的情况下,一般宜责令各犯罪分子平均退赃。
2、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有主从犯之分的,如果犯罪分子之间分赃数额或分赃比例明确的,按其分赃数额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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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行为的定性与使用的交通工具有关

周恺赵宝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然而,随着车辆的增加,“碰瓷”现象也越来越多,部分不法分子把“碰瓷”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比如汽车经过人行横道或十字路口减速时,有人故意在车前摔倒,造成对方开车将其撞倒的假象,进行讹诈。发展至今,更有少数人专门驾驶机动车制造“碰瓷”,敲诈车主。“碰瓷”,本是旧社会市井无赖之徒敲诈勒索钱财的一种方法,多指在公共场合故意造成碰撞、摔物等现象。无赖之徒利用“恐惧压迫心理”,使当事人产生“理亏”的感觉,进而进行敲诈勒索。对于“碰瓷”者的定性,一直存在争议,仅笔者所在市区,不同的司法单位就给出了不同的定性。个人认为,对于“碰瓷”者的定性,要区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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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证并使用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盗窃信用证并使用的,多数观点认为,应依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以信用证诈骗罪定罪量刑,不能因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处罚原则,就想当然地认为盗窃信用证并使用的犯罪行为也应“参照”这一规定而直接依盗窃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该观点基本上是适当的,但由于盗窃信用证并使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虽然一般情况下属于牵连犯,但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形,从而影响着行为的定性。

一、行为人意图盗窃他人财物,得逞后发现实际盗窃的是他人的信用证,遂用之进行诈骗。此情形下,行为人存在着两个犯意,即盗窃故意和信用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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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还是盗窃罪论处?

作者:韩琳

2004年8月的一天傍晚,张某潜入朋友李某家中,窃得电视机一台(价值3000元)。当其抱着电视机刚出李某家门时,恰巧被回家的李妻汪某发现。汪某认识张某,见此情景便问张某为何搬走她家的电视机。张某随即谎称李某因欠其3000元至今未还,是李某让其来搬的。汪某不信,要张某等李某回家后说清楚,张某便从口袋里拿出事先伪造的借条塞到汪某手中,趁汪某半信半疑时把电视机抱走了。

对于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张某具有诈骗的故意,并且实现了伪造借条、在盗窃未遂的情况下对汪某实施欺诈,在汪某的默示处分下,取走了电视机,构成诈骗罪既遂。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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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刑存废的法理思考

「摘要」死刑是一种最为严厉的生命刑,在历史上多有适用。然而随着人权理论的发展,世界范围内废止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结合我国的社会历史状况,从应然性和实然性的角度进行法理思考后,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废止死刑是人道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在物质、精神条件尚未具备的目前,我国不宜废止死刑,而应将对死刑的严格限制作为最佳的进路。

「关键词」死刑,人道主义,废止,必然趋势,限制死刑

死刑(DeathPenalty)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以达到惩罚犯罪并防卫社会目的的刑罚手段。在历史上,几乎各国统治者都把死刑作为应对危害其统治的最严重犯罪的重要手段。但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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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犯罪的行为在我国刑法应当得到承认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形成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目前尚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刑法学中一个疑难复杂问题。然而现实生活中确切存在的共同过失犯罪现象,又使得刑法理论无法回避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本文中,笔者介绍并评析当前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并考察了我国关于过失共犯的立法与审判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共同犯罪基本理论,分析对共同过失犯罪给予刑罚评价的理论依据与政策依据,并提出应当重视审视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完善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

一、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概说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刑法学界大体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对立的观点,其中否定说目前居于通说地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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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唬买赃人占有赃物的行为用那个该如何定罪量刑

基本案情:2010年3月的一天,刘某盗窃他人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640元,后将该车卖给邓某。一日,李某发现该车在河边一茶楼宾馆外面停放,因其之前曾向刘某借用过,知道该车系刘某盗窃所得后卖与他人,李某遂企图非法占有该车。围着摩托车转了几圈后,李某进入茶楼内问外面是谁的摩托车,并说“我的车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当时正在该茶楼内打扑克的邓某因为自己系买赃未敢应答,遂没有出来认车。李某即谎称该车是自己的,被他人盗走了,并雇用一辆四轮车将该车拉走,后设法将该车骑回家中。

分歧意见:

本案中李某取走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明知是赃物而非法占有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失主财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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