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免责规定应该具体化

何萍

对于防卫过当不仅要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还应当规定免责的情形,具体的条文可以这样规定:“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可能期待防卫人作出其他合法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何萍

一、不法侵害之判断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对于不法侵害的判断关系到防卫行为的强度,也会影响到防卫行为是正当还是过当的区分,因此准确地判断不法侵害的性质显得很重要。这里的问题是,对于不法侵害的判断主体是司法者还是防卫人?也就是以何种标准来判断“不法侵害”?是采用法庭事后认定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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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内容提要不作为作为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其一直为人们所关注。本文试图从其概念、性质、义务根据、分类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不作为行为义务根据分类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相对作为而言的,它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与作为具有相反关系。由于不作为的复杂性,其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本文试图通过对不作为概念、性质、义务产生根据、分类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起抛砖引玉之功效。

对刑法上的不作为的概念,由于刑法条文没有明确加以规定,理论界对此观点不一。主要有:1、不作为是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1]2、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其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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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见死不救罪”的冷思考

「摘要」设立“见死不救罪”存在着种种不足: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立论依据具有较大的负面效应、会增加公民的义务、违背现代法学所普遍认同的道德理念、不符合法律的成本收益分析、是对人权的漠视、不符合现实要求。因此,不应该设立“见死不救罪”。

「关键词」见义勇为,现代法治理念,法律和道德,“见死不救罪”

中国首例见义勇为赔偿案发生在安徽。2002年5月28日凌晨4时,在安徽省芜湖市,青年教师谢小云因见义勇为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妻子林金华及女儿生活无着,将被救助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被救助者有没有义务赔偿的问题上。新芜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林金华胜诉,并责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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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中“植树抵罚金”的引入

「内容摘要」文章从邵武法院林业庭的一则盗伐林木具体案例出发,分析了我国传统罚金刑本身以及其司法适用中所带来的缺陷,在介绍外国相关立法例的基础上,认为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应引入“植树抵罚金”作法,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案情介绍

2002年7月,地处福建省闽北山区的邵武市和平镇鹿口村农民李胜有得知有人收购车立柱。他便在给农田除草时,带着柴刀到当地典家垅山场,砍伐和平国有林场、鹿口、黎舍村和他人所有的口径4至6厘米的阔叶树488株,制成了3米长杂木棍,运至坪地水库路边堆放。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盗伐木材和柴刀,并将杂原木10.2606立方米发还和平国有林场。李胜有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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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遭遇取款机诈骗银行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案情]原告石先生曾在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新田信用联社)办理了一张福祥借记卡,卡上存款3万余元。2009年5月25日,石先生到新田县城东信用社的ATM机上取款时,因ATM机出现了故障,原告石先生的福祥借记卡在取到2500元现金时被卡,于是,便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信用联社的服务电话,但拨打三次均无人应答。就在蒋先生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发现ATM机旁贴了一张“银联客服电话96518”的纸条。石先生便拨打了该纸条上的电话,并按电话提示进行操作,致使原告石先生的2.8万余元存款被他人骗走,原告石先生发现被骗后,立即拨打了110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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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前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非常关注并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在我国的人口中,未成年人有3.67亿,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他们能否健康成长,难否成为国家建设的有用人才,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表现得日益突出,笔者从某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了解到,该院自200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7件489人,其中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39件65人,占总人数的13.3%,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之高令人担忧,如何防范和遏制这些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笔者就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作以简要分析,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一、当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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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现场待捕能否认定自首

作者:滑俊杰许建苏

[案情]

2006年5月,河北省唐山市某村村民李某认为同村村民王某用言语伤害其母,就持菜刀去村外王某的蔬菜大棚处与其理论。在争执中用菜刀将王某砍死。看到王某被自己砍死后,李某也喊自己不活了,就朝自己肩部等部位砍了几刀。在旁边劝架的两位村民随即报警,随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李某在现场抓获。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分歧]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对李某的原地待捕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后未逃离现场,亦未对抗公安机关的抓捕,到案后亦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立法意图。与逃离现场后主动投案相比较,未逃离现场并配合、服从公安机关就擒者,其主动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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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诉交易在我国刑事司法中共存的分析

[内容摘要]辩诉交易向现行的刑法原则和司法程序提出了挑战,但是,在刑事案件数量居高部下与司法资源相对有限的紧张关系下,辩诉交易的选择既是无奈的,也是理性的。至关辩诉交易制度是否存在问题是在辩诉交易制度中,应当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正义的实现。而保障司法正义主要途径在于,限制辩诉交易的案件范围和交易的内容、幅度;对辩诉交易实行有效的司法监督;设立司法救济手段,对严重牺牲正义的辩诉交易以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辩诉交易能够经受考验而与司法正义共存,因而辩诉交易的实践可以进入刑事司法改革的视野。
[关键词]:辩诉交易司法审查机制起诉便宜主义
刑事司法改革实践中最具有戏剧性的是,控方与辩方的交易在中国大陆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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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包而尾随他人、在捡包取财后对其殴打、威胁的行为如何定性?

马瑞杰崔可景

[案情]

2008年8月一天的晚10时许,徐某预谋抢包,尾随被害人白某到一小胡同。白某发现有人尾随,觉得势头不对,便将随身携带的挎包扔到路边。徐某将包捡起,取出内装的1500余元现金和价值728元的手机,后又追上被害人进行殴打、威胁,最后逃离现场。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构成抢劫罪。从案发环境看,徐某的深夜尾随行为确实对被害人造成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威胁,致使被害人发现后主动丢包弃财,且徐某对被害人有殴打、威胁行为,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了伤害,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构成抢夺罪的预备和侵占罪。徐某尾随被害人只能是犯罪的预备,在尚未开始实施对被害人“抢夺”行为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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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质疑由来已久

中国刑罚标准的争议,是伴随着严厉打击官员贪渎犯罪(如贪污受贿)和经济犯罪(如走私诈骗税务犯罪)一起,越来越引起法学界和司法界的关注的。在过去,我国刑罚对付的主要是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传统的“严重刑事犯罪”,这个标准比较好把握。汉朝刘邦“约法三章”就有“杀人偿命,伤人抵罪”的标准。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可能判死刑的主要经济犯罪,一是投机倒把,把好多行为都包括在内了;一个是盗窃犯罪,死刑标准掌握在盗窃3到4万,发达地区盗到4万,可以考虑判处死刑。

1997年修改《刑法》,去除了普通盗窃的死刑刑种(保留盗金库盗文物的死刑)。由于盗窃是过去死刑的重头,这一修改大量减少了死刑的实际适用。但同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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