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金林新闻来源:检察日报附条件逮捕同样遵循刑事诉讼法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原则,因为现行的司法实践中,对批捕条件的把握远远比刑事诉讼法中要求的严格,这种附条件的适当放宽,其实是对刑事诉讼法要求的回归。
刑事诉讼法对所有案件均适用同一逮捕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诉讼规律,而重大案件适当放宽标准、一般案件从严的做法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又有利于案件分流。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案件证据无法完善,只有等到不起诉或者宣判无罪时才能释放犯罪嫌疑人,而适用附条件逮捕之后,对那些补充侦查后仍不能达到证据要求的案件,当即撤捕,减少了羁押,保障了人权。
会议现场
8月29日至30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