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反贪侦查中小金库的发现和审查

内容摘要:侦查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审查小金库是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收入不入账和虚报支出两种形式,隐蔽性是小金库的一个主要特点,实践中发现和审查小金库有一定的技巧。

关键词:贪贿犯罪小金库审查

一、小金库的发现和查处对于检察机关查办贪贿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

小金库虽然名义上仍然是企事业单位公共财产,但由于是在正常财务核算系统之外相对秘密地存在着的,其来源和支出去向都脱离了正常的财务监督,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财务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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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制度法律研究

一、正当防卫的历史渊源

从习俗到法律、从观念到学说,正当防卫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它萌生于复仇,蜕变于私刑,历史渊源一直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正当防卫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表现为充满恐怖的自然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古老格言在广为流传的同时,将复仇形态的正当性防卫凝化成一种习惯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予以保留。随着奴隶社会阶级统治的出现,稳定的统治秩序需要行为规范披上法律的外衣被普遍的遵从,因此,复仇形态的正当防卫经过庄严的仪式以社会理性的形式得以肯定,正当防卫行为从原始社会的行为习惯到奴隶社会以成文法的面目出现,历经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完成了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嬗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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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程序

刑罚变更执行包括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三种形式。关于减刑、假释的办理程序,刑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后作出裁定。其监督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程序,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其监督形式,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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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告知他人任其报案能否认定自首

作者:敖翠鸣来源:正义网内容:案情:任某与其妻陈某婚后育有一子,二人关系较好。2003年10月,任某辞工回家后夫妻二人多次发生争执。当月的一天,二人又为辞工之事争执,陈某说:“以后我也不管你了,各搞各的。”任某很生气,随即用手卡陈某颈部10余分钟,致使陈某因窒息而死亡。任某见其妻死亡,非常惊慌和沮丧,用电话叫来岳母告诉实情,听任岳母在其家中用电话报案,后在其家中被公安人员带走?带走时没有抗拒?。到案后任某交代了作案经过,庭审中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任某的行为不能成立自首。理由是任某作案后一直没有离开作案现场,除给岳母打电话告诉事实外再没有其他任何行为,其行为不符合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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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辖案件审查时间应该计入办案期限

梁某涉嫌诈骗,诈骗金额超过50余万元。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梁某尽管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不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遂按照级别管辖规定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基层法院受案后随即办理了换押手续,但经过三天仔细审查后,援用省公检法三家联合下发的“个人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规定,认为本案应由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遂决定不予受理,退回检察机关。

这时出现一系列问题:对于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处于审判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占用的三天审查时间应当如何计算?法院已办理换押但又退回检察机关是否需要告知梁某?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时限作出了诸多规定,遗憾的是没有规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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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属放弃治疗能否中断刑法因果关系

被害人家属放弃治疗能否中断刑法因果关系

作者:晋松吴美来发布时间:2007-04-1009: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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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9月29日,被告人王某驾驶长安小客车,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导致车身右侧尾部与行人李某(女,时年73岁)相撞,被害人被确诊为:右额颞顶枕急性硬膜下血肿、左颞叶脑挫伤伴多发性血肿、右角回脑挫裂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治疗期间,被害人的丈夫先后4次签署放弃治疗或拒绝治疗方案的意见,停用血浆和白蛋白,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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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法应对疑犯身份核实作出规范性要求

对于犯罪嫌疑人为一般主体的案件(主要是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由于其主体的广泛性,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往往只凭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身份证或“自报家门”获得其姓名、出生日期、住所地、工作地等身份信息,并据此认定。对于在户籍地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查明其身份相对容易。但是,对于在户籍地之外的异地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没有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规范性要求,办案人员往往很少到其户籍地核实其身份,而只凭其提供的身份证或“自报家门”认定其身份,这就很容易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蒙骗。尤其是负案在逃后又因异地作案被擒的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讯问身份情况时,就很有可能通过提供假身份证或报以化名等虚假身份信息逃脱对其以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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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构成何罪

【案情】
被告人张某自2006年7月开始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高楼金村租用刘国英所开设的北京市雅士阁百货商店的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购进烟草制品并予以销售。2008年7月28日,北京市通州区烟草专卖局在北京市雅士阁百货商店内查获卷烟755条,在其承租的通州区梨园镇高楼金村93号平房内查获卷烟263条,涉案卷烟金额共计价值人民币61591元,经北京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其中42个品种252条卷烟为假冒伪劣产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5452元,其余卷烟为真品。

【审理结果】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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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以出资形式收受财物的行为认定

司法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参与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认定,可以细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由请托人出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参与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形式合作投资。这与直接收受贿赂财物没有本质区别,应认定受贿。受贿数额按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第三人收受的出资额计算。

二是由请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工作人员合作投资,事后并未归还请托人的垫资,且不实际参与经营而获取经营利润。这种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既没有管理、技术等经营上的付出,也没有资金上的风险,实际上属于以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是“假合作真受贿”。

三是由请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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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欠条索债如何定性

杜庆贵于艳峰

案情:黄某因经营欠张某现金1.1万元,债权人张某多次向黄某索要未果。后张某听说刘某、杜某等人经常为他人讨要债务,于是托人找到刘某、杜某为其讨债,并许诺付30%提成。次日,张某因感到30%提成太高而反悔,提出不再让刘某、杜某等人为其讨债;刘某、杜某等人不同意,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从张某身上搜出欠条,并持该欠条找黄某索要欠款5500元,黄某将该欠条销毁。刘某、杜某将5500元钱私分。

分歧意见:对于刘某、杜某行为在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何罪存在争议:第—种意见认为,刘某、杜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于民事纠纷,刘某、杜某当场抢走的只是债权人手中的欠条,并没有当场非法占有财物,从侵犯的客体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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