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7年7月2日凌晨2时,犯罪嫌疑人郑某(男,作案时15岁,北京人)伙同他人(其他同案犯在逃)设法进入北京市某公交车站附近一报亭盗窃,后因未盗取到财物,为泄愤放火将报亭烧毁。此报亭位于城市道路路边,南侧有一片小树林,约有树木50棵,其中两颗小树距报亭最近,距离约为1.5米。报亭和树林附近没有其他公共建筑和设施。被焚烧的报亭已被完全烧毁,火灾未引燃距离最近的两棵小树,但将树木部分表皮熏黑。
分歧意见:由于作案时郑某的年龄不满16周岁,郑某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要件。因此对于郑某行为是否构成放火罪,存在意见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郑某行为构成放火罪。理由是:郑某因泄愤报复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