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受贿罪职务要件之研究

“间接受贿”一词最早出现于1989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后文简称《解答》)中,1997年修订刑法正式将间接受贿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下来,刑法第388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它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贿赂立法的完善,有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随着司法实践中受贿案件的纷繁复杂,间接受贿案件的逐年增多,无论是刑法学界的学者,还是司法实务工作者,对如何理解与适用第388条,存在较大争[……]

Read more

对待无罪判决应持宽容态度

仇新华

站在公诉人的角度看,无罪判决当然不是好事,因为你提起公诉的案件得不到法院的有罪认定,说明你的起诉不成功。但是,站在整个司法体系看,无罪判决其实从另一角度(被告人角度)体现司法公平与正义。既然无罪判决的存在有其理由,那么,就应当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

在人类历史上,对犯罪的控告由私人起诉发展为国家起诉,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在较早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和法国,根据分权思想和理论,实现了控诉犯罪与审判犯罪国家职能的分离,建立起独立的公诉机关,从而开始了近现代意义上的公诉制度的历史。我国在清末之前不存在近现代意义上的公诉制度,犯罪通常由被害人或者其亲属告诉。从公诉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定罪[……]

Read more

盗窃未遂抗拒抓捕,转化抢劫是否可以定性为未遂

[案情]:

2004年11月12日早上,被告人郭远建在南康市中医院大门傍,趁被害人杨泽鹏进”好再来”酒店买早点之际,把杨泽鹏停放在店门口的一辆价值680元的双狮牌摩托车盗走。杨泽鹏发觉后,将已骑车驶离现场一、二十米的被告人追上。被告人为抗拒抓捕,用拳头和脚踢、打伤被害人杨泽鹏。后被告人郭远建被群众当场抓获交公安民警处理。经法医鉴定,杨泽鹏的伤势为轻微伤甲级。辩护人及公诉人均认为被告人郭远建的行为是抢劫未遂,因为被告人是在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尚未取得财物(摩托车),盗窃行为属未遂,所以转化抢劫后也应定未遂。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远建在实施盗窃后逃离现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

Read more

国企转制过程中的贪污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国有公司、企业转制过程中贪污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十分复杂。结合刑法理论,深入详细分析此间常见疑难问题,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债权能否作为贪污罪对象

针对债权而涉嫌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在国有公司、企业转制过程中,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对外债权状况予以隐瞒,不纳人国有资产评估,将债权予以控制,待后将债权转化成所有权的情况。

对于“债权可否成为贪污罪的对象”,实践中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一是否定说,认为贪污罪的对象不包括债权,理由是:(1)债权在民法的角度属于请求权,由于债权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故不能等同于所有权。(2)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只将“公共财物”规定为贪污罪的对象,[……]

Read more

司法解释是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件

日前,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文件规定:“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件”,“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统一适用的执法办案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对于明确,具有重要意义。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第二条规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尔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

Read more

盗拆他人车牌后诈取钱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10月7日中国法院网刊登了《盗拆他人车牌后诈取钱财构成何罪?》一文,案情如下:朱某因手头缺钱,决定搞点钱用。他从电视中得知盗拆他人货车牌照再留下联系方式向司机敲钱的方法,便买来假身份证开立帐户,购买手机卡,用于作案。自2005年7月至9月,朱某先后15次趁夜深人静之机,将他人的货车牌照拆下,将写有帐号、手机号码的字条夹在刮雨器下,次日再通过电话威胁受害人将钱打入帐户,否则毁掉车牌。因补办车牌费用高于朱某敲诈金额,且手续繁杂,受害人权衡后便会将钱打入朱某帐户。在受害人将钱打入帐户后,朱某再告诉受害人车牌藏匿地点。朱某通过此方法,向30位受害人各诈取100-200元的钱财,共得赃款4000余元。对[……]

Read more

浅谈“赋予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民行案件抗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应否受理的批复》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提出抗诉的,无论是同级人民法院再审还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凡作出维持原裁判的判决、裁定后,原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

Read more

审理自诉重婚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不能适用调解

肖坤琼银建平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侵犯了社会主义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破坏了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稳定。我国《婚姻法》第3条明文禁止重婚。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已构成重婚犯罪的被告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在审理自诉重婚案件时,如自诉人与其原配偶的婚姻关系有和好的可能存在[……]

Read more

15岁少年携带刀具夺包是否构成抢劫罪

谷萍邛剑

15岁的小艺(化名)是四川省邛崃市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今年5月29日晚,小艺拿着20元钱到网吧上网。

次日凌晨2时许,花光钱的小艺从网吧出来,走在人车稀少的街上。此时,两名结伴而行的中年妇女进入他的视野,其中一名妇女肩上挎着鼓鼓的提包。小艺眼前一亮,萌生了夺包的念头。当两名女子行至路灯昏暗路段时,小艺见四周无人,快速上前拉起挎包便跑。被抢的女士大声呼喊,附近小区的保安听到呼喊后追赶小艺,接到报警的警察也赶来,几方将小艺追进一栋楼房。小艺逃到楼顶,将包内2000元现金揣在身上,把包扔掉。但他还是在楼下被警察拦住,警方并从小艺身上搜出一把刀。小艺被抓获归案后,当日即被刑事拘留。

6月2日和6月[……]

Read more

从“封缄物”理论看窃取集装箱货物在司法实践中的定性

□按照“封缄物”理论,对司机窃取加封的集装箱内货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司机基于劳动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对集装箱整体负有保管责任,如其将集装箱及其内容物整体出卖,构成职务侵占罪或侵占罪。

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迅速发展,盗窃集装箱内货物的犯罪行为也呈增长之势。在司法实践中,对司机窃取加封的集装箱内货物的行为一般按盗窃罪论处,但也有按职务侵占或侵占罪论处的。笔者在此借鉴“封缄物”理论对司机窃取加封的集装箱内货物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

■“封缄物”理论的一般介绍

对于占有“缄封物”的行为,日本刑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区别说认为,封缄物整体由受托人占有,但是封缄[……]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