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行为应定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作者:何仕元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3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酒后驾驶一辆货车在某县由北向南行驶途中在超越其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公交车后,又向右打方向盘,当两辆车行至一十字路口遇红灯停车时,公交车司机王某下车到李某的汽车驾驶室左侧,抓住车门欲与李某理论,李某见状即发动汽车,王某便抓住李某汽车的左侧门,李某不顾王某的安全,闯红灯加大油门向前驶出200多米时,从右超越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王某被该车车箱伸出的钢筋挂下来,李某驾车逃逸。王某因伤势过重,于次日8时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头部受到强大外力的撞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分歧:本案在审理中存在着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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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交车座椅上投放艾滋病血液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张理恒

案情:2009年3月,艾滋病人王某为了报复社会,将含有艾滋病毒的血液倾倒在公交车座椅上,以使不注意的乘客沾到艾滋病毒并感染。由于很快被发现,王某被抓获,并未造成市民被感染病毒的事件。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从医学科学看,王某的行为不具有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具体危险,不构成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并且从普通公众以及行为人的观念看,王某行为具有传播艾滋病毒并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虽未造成严重结果,也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定罪处罚;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所增加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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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官评价和考核体系的思考

对法官评价和考核体系的思考

摘要:随着法院各项改革的全面推开和深入,法官素质问题已无可争议地成为掣肘改革全局和决定改革成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法官素质的研究,目前我们更多关注的是法官的遴选、任用、资格、条件等,即法官的“入口”问题。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对法官的评价和考核也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在岗法官的素质保障和提升。

根据法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法官的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笔者认为,除了对法官的思想品德、职业操守、敬业精神等作风方面的评价外,应当重点评价、考核其审判工作实绩,因为上述其他内容包括作风等都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审判实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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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数额的立法模式

新刑法典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概念明确化、犯罪数额具体化是罪刑法定原则在经济犯罪数额立法上的具体要求,因此,新刑法典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犯罪起点数额以及其他界限数额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然而,新刑法典并未能彻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在相当数量的经济犯罪中仍采用概念模糊的抽象模式来确定犯罪数额。为了更好地在经济犯罪数额立法上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为了使经济犯罪数额立法科学化,有必要加强研究经济犯罪数额的立法模式。

一、评析新刑法典的经济犯罪数额立法模式

经济犯罪数额是指受经济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并以人民币形式表现出来的经济利益数量,它在经济犯罪中代表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它包括经济犯罪所指向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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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犯的犯罪成立与犯罪形态应分别认定

作者:高魁师俊杰张连中

■案情

2007年12月7日下午,王某在网吧将正在上网的雷某的手机盗走,当即被雷某发现。雷某立即追赶并大喊“抓小偷”。王某在网吧门口被雷某拦下后,将手机扔给雷某就准备往外逃,雷某和闻讯赶来的网吧保安刘某不放王某离开,王某就掏出跳刀,对参与拦截他逃跑的网吧保安刘某进行威胁。后王某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雷某手机价值1500元,达到盗窃罪定罪数额。

■分歧

本案中,王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威胁抓捕人员,已构成抢劫罪,这一点不存在异议。本案争议焦点是王某所犯抢劫罪是否已经既遂,对此有以下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立法本意,转化型抢劫罪一经转化就既遂,根本不存在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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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HIV阳性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思考

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及HIV血清抗体阳性的罪犯属于司法部[1990]247号“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中《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以下简称“病残范围”)中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实践中也无异议。但实际操作中对这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后存在着疾病监测的疏漏,成为社会隐患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艾滋病属国家法定的乙类管理传染病,其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接触(包括同性、异性和双性性接触)、血液及血制品(包括共用针具静脉吸毒、介入性医疗操作等)和母婴传播(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三种方式传播,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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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实践中如何通过查账发现

揭露隐藏在合法会计形式下的非法虚假会计痕迹是反贪侦查中的重中之重,面对复杂的会计资料和财务关系,如何通过查账发现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线索或疑点并由此去揭示它的真相,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技术。

1.详查法和顺查法。详查法就是全面检查发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经营的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这种方法工作量大、耗费时间长,一般用于单位管理不善、内控制度不健全、账面混乱,犯罪嫌疑人一般为财会人员,作案时间较长、次数较多,可能是惯犯的检查。顺查法就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程序对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检查时要根据会计制度规定逐笔核对收入、支出、往来等,弄清经营的来龙去脉,以便全面、系统地发现问题,特别是有关会计科目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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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增强个案预防的效果

个案预防也叫案件预防,是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结案以后所开展的预防总结和预防工作,主要是通过办案对犯罪嫌疑人思想演变轨迹、发案单位工作机制、体制、制度的薄弱环节,以及管理中的漏洞深入了解,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帮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以案释法。提出预防对策,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种预防方法。

如何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效果,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警戒一面”的效果,成为摆在各级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进行个案预防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落实办案预防一岗双责制,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办案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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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藏人在逃 法院能否对窝藏人定罪量刑

?案情?1991年,陈某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后潜逃。其父陈乙明知其事,2003年和2004年春节期间仍为其提供住处,将其窝藏在家中10余天,帮助其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陈某现仍在逃。

?分歧?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陈乙犯窝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对被告人先行以窝藏罪定罪量刑。理由是:窝藏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从窝藏罪的构成要件分析,窝藏的对象——可以是刑罚执行中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刑事判决生效前的犯罪人,还包括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窝藏判决前的犯罪人,不论被窝藏的犯罪人以后被判何罪,也不论是否给予刑罚或给予何种刑罚,都不影响窝藏罪名的成立。如果仅因为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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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问题研究

作者北安市人民法院王素杰

新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他在打击腐败分子、制止贪污行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在犯罪主体、客体和法定刑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并且该罪在配套制度上也需要加快完善步伐。针对这些情况,本文通过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它在处罚上都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从立法上、法定刑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在关于本罪在制度建设上也提出了一些浅薄的意见,希望能为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整个社会反腐倡廉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就需要理论界与时俱进的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从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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