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猛章文巍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案情:张某系某国有单位会计,单位纪检部门找其谈话时,张某承认有贪污公款行为,并在纪检人员陪同下到检察机关投案。在检察机关,张某供述其从2000年至2008年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的犯罪事实。由于历时较长,贪污笔数较多,张某无法将每一笔贪污行为交代清楚,但供述在贪污过程中采用了私刻单位负责人人名章的手段,发票上出现伪造的单位负责人人名章就是自己为骗取单位公款所为。检察机关据此侦查认定张某贪污公款110余笔,共计96万余元。张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供认不讳。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对司法机关查实的犯罪行为不成立自首。张某实施的贪污犯罪事实只进行了概括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