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假币抵债是否构成购买假币罪

作者:颜梅生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问题提示]由于对方无力还清欠款,加之对方愿以高出欠款4倍的假币充抵,觉得无奈又心存侥幸的他最终接受了。此举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案情]

李某由于生意清淡,一直为自己轻率购进价值25万元的山货、一时又难以大批脱手、造成资金周转几乎山穷水尽而着急,甚至为应付天天上门的债主,已做好了贱卖的准备。恰逢2005年8月9日,李某一位名叫姚某的老主顾突然找上门来,说是要购买一批山货回去销售。姚某所要购买的山货李某都有。可惜姚某并不需要太多,李某便主动表示同意让姚某赊欠部分货款。不明就里的姚某毫无考虑地答应了李某。经双方结算,姚某为此欠下李某人民币10万元。双方约定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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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 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就“随意殴打他人”类型寻衅滋事而言,对“随意”的基本判断为其难点。笔者认为,对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是否属于“随意”,应依据客观行为判断。“随意”是需要价值判断的表述,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作出的判断可能是不同的,所以,应结合殴打他人的动机、殴打的场所、殴打因果关系的对称性、殴打的对象作出综合判断。

1.殴打他人动机问题。认定随意殴打他人类型的寻衅滋事罪时,是否具有流氓动机是区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标准。即随意殴打他人类型的寻衅滋事要求行为人具有流氓动机。犯罪人就是希望通过这种随意殴打行为,达到其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取乐发泄等目的,从而破坏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其随意性就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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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错误裁判问题研究―以杀人案件为视角的分析

李明建

摘要:死刑误判多出现在故意杀人案中,且以事实误认为共同特点。上级法院在纠正死刑案件的初审误判时既缺乏坚决的态度,也缺乏有效的机制。造成死刑误判的主要原因是:惩罚至上的司法意识和对程序违法的容忍态度;死刑案件的院外压力导致的审判不独立;程序制约机制的严重弱化。纠正死刑案件错误裁判的特殊对策应当包括:确立特殊的死刑案件证据采信规则;死刑案件由五人合议庭独立审判而不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实行死刑案件有限的三审终审和二审公开审判;改革刑事司法机关的奖惩机制。

关键词:死刑冤、假、错案裁判错误刑事审判

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同),习惯上称为死刑案件。被告人被错误地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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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之反思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正当性根据是设定刑事责任最高年龄的依据。年龄的大小影响并决定辩论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有无及强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有无及强弱又决定意志自由的有无及程度,而意志自由的有无及程度决定刑事责任有无及大小。如将这一刑事责任链简化,实际体现为一种年龄与刑事责任的实质性关系,即一定的年龄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这是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正当性根据。那么,年龄与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变化呈现为发展→成熟→衰退的抛物线特征。因此,无论是年幼者,还是年老者,都是属于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缺陷的人。法的公众认同要求是设定刑事责任最高年龄的社会根据。首先,人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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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失控让瓜农被当做野猪猎杀

时间:2008-08-06作者:魏文彪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野巴旦杏保护区发生一起打猎误伤致1人死亡1人重伤案件。7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吕笃功(系塔城市委副书记)在接待四川来疆朋友时,约定次日与客人一道去裕民县塔斯特景区旅游并狩猎。26日上午11时,吕笃功等人携带枪支一支及子弹32发,与四川客人前往裕民县塔斯特景区。27日凌晨4时,吕笃功等人猎杀一头野猪。返途中,吕笃功误将在自家地里看瓜的张玉川、李娟夫妇当做野猪,开枪致李娟当场死亡,张玉川肝脏破裂,右肾脏贯穿伤,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8月4日《华商报》)。

塔城市委副书记吕笃功并非公安、司法人员,根本没有权力与资格持枪,也不属于可以为其办理持枪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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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欲共同实施强奸而仅有一人得逞的处理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博士生导师王志祥

■案情

被告人许某、刘某、向某均为无业人员。某日凌晨1时许,三人从酒吧出来后准备回家,此时,女青年宋某独自一人走出酒吧。于是,三人便采取捂嘴巴、卡脖子等手段将宋某挟持到许某独居的房屋。许某强行脱掉宋某的衣裤,欲与宋某发生性关系,宋某不肯。许某就威胁要把宋某从窗户上扔出去,强行与宋某发生了性关系。许某实施强奸后,刘某扑倒在宋某身上欲行奸淫,但因自身原因而未得逞。最后,向某上前采用拖、压等手段,要与宋某发生关系,但因宋某极力反抗,并扬言要跳楼,向某才未得逞。

■分歧

对许某、刘某、向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许某、刘某、向某的行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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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斡旋受贿罪

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对此种行为,理论上有称斡旋受贿罪的,也有称间接受贿罪的。我们认为,该罪与受贿罪相比较,具有它的独立性的。在刑法中应当设立独立的罪名,即斡旋受贿罪。

一、国外刑法对斡旋受贿罪的规定与理论上的研究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刑法可以看出,国外刑法至今发生很大变化。尤其在分则中变化最大、最为复杂的就是贿赂罪的有关规定。如日本刑法原先规定的贿赂罪,仅含刑法第197条的单纯公务受贿罪、加重公务受贿罪和第198条的公务行贿罪。1947年,经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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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代购毒品行为如何区分情形具体认定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把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但是,当前国际和国内毒品犯罪的形势仍很严峻。实践中,对于典型的卖毒者、买毒者的司法认定已基本无争议,而对于买、卖毒品双方实现交易起到较大作用的居间、代购者的司法认定在认识和操作层面都存在较大分歧。对此,笔者认为,毒品交易中的居间、代购行为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该类行为情况复杂,还应当在共同犯罪理论的基础上区别各种情形予以区别处理。

毒品交易中的居间行为,通常是指在毒品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介绍、联系,以实现毒品交易为目的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款曾规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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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暴力犯罪

2003-12-16【大中小】尽管家庭暴力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但是即使在西方,人们开始重视并系统研究这一问题,也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这是因为家庭暴力不单纯是暴力犯罪,它总是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家庭的伦理价值、社会的传统文化交织在一起的,被有意无意地掩盖起来,甚至被认为是正常的事情。美国的犯罪学家在进行家庭暴力犯罪研究时,都试图回答,“为什么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在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家庭是最严重的暴力场所的情况下,所有的公共机构和私人团体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呢?”①

目前,随着社会的变迁,中国的家庭暴力现象不断显现出来。根据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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