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量刑说理制度的必要性
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审判中所要着力解决的两个问题,定罪是量刑的前提,量刑是定罪的自然结果。在审判的过程中,两者共同决定刑法的适用结果,决定着刑事被告人命运,也影响着当事人和普通群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评价。因此,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在审判中都是十分重要的。但与量刑的重要地位不符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重定罪轻量刑”的倾向。这种倾向存在于刑事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表现在庭审阶段,法庭辩论的焦点在于定罪,控辩双发围绕着是够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展开辩论,对于量刑涉及不多,往往导致审判人员能够充分了解犯罪事实,却不能充分了解量刑事实,或者混淆二者的界限;表现在刑事判决书上,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