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主义的立场
自由首先表现为对自己行为的自主决定能力。密尔指出,任何人对于自己是最高的主权者,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预,除非是为了防止对他人造成损害;只要行为与他人的利益无关,那么行为人自己就具有最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认为合适的任何行为。刑法是人民自由的大宪章,现代刑法中的帝王条款-罪刑法定原则是由启蒙思想家在反对封建的罪刑擅断、张扬公民自由与权利的过程中提出并得到世人的普遍认同的。在某种意义上,近现代的自由主义思想是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领袖。在无被害人犯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对自己利益或者是对他人同意放弃的利益的处置,没有侵害其他任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