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中“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表述应予修改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不需实际执行的一项制度。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笔者认为,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缓刑的规定中“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的表述不妥,建议修改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视为执行完毕”。理由如下:

第一、从裁量是否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其是人民法院在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宣告缓刑”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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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犯罪核心特征“非法控制”理论与实务的分析

作者:◇谷国文李伟华

立法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对涉黑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作了进一步规定,司法实践中,某一特征不明显的案件占大多数,而且其他犯罪组织也可能具有类似于涉黑组织的某些特征,由此常常导致司法机关之间在定性上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立法解释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方可构成涉黑组织,但并非每个特征对认定涉黑组织均具有同等价值,其中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要准确认定涉黑组织,首先要把握最能凸显其本质的特征即核心特征,但何为涉黑组织的“核心特征”、如何具体把握涉黑组织的“核心特征”在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存在很大争议。因此,厘清涉黑组织四个特征的关系,明确涉黑组织的核心特征,并准确把握核心特征的司法认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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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法中若干问题的初步经验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在近两年的执行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也遇到一些在认识上和做法上不一致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刑法,我们就各地提出的若干问题,依照刑法规定,根据各地的审判实践经验,进行了初步研究,写出了这份《关于执行刑法中若干问题的初步经验总结》。由于实施刑法的时间较短,我们的水平有限,这份初步经验总结还不完善,也不一定完全正确,有待于在今后审判实践中继续完善和提高。这份初步经验总结仅供研究参考。

一、关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

(一)对刑法第九条规定的溯及力的理解
刑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是犯罪的;造用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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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投案时未承认用钢管打落被害人,但在庭审中承认,应否认定为自首?

作者:杜永浩

2003年7月4日下午2时许,车主王某与司机刘某、装卸工薛某开车去塘沽拉胶合板。途经某检疫站时,因更改检疫证与该站工作人员沈某发生争执,于是三人持钢管到检查室报复。王某进入检查室后,用钢管朝沈某身上猛打,后被检疫站其他工作人员拉开,三人一起回到车上。这时,沈某等人跑来拦车,三人驾车逃离。沈某见拦车未停,便双手抓住大货车驾驶室右侧后视镜支架,身体悬挂在车外。三人在明知沈某悬在车外的情况下,不但未停车反而加速逃跑,当车行至检疫站西200米时,王某用钢管将沈某打落在地,汽车从沈某下肢轧过。沈某掉下车后,头部与路面撞击,造成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但不承认用钢管将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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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同时存在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攀升,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加剧以及出现未成年人再犯罪等新情况,提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研究和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同时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同时提出了包括个案预防、社会预防、系统预防在内的“四四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策略。

违法犯罪是一把双刃剑,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有多大,行为人自己承担的刑事责任就应当有多重。未成年人由于年龄、智力、生理等因素影响,他们的成熟性和自我保护能力远逊于成年人。之所以说“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同时存在”,就是要表明一个观点,无论未成年人犯下何种罪行,他们都应不只被视为是加害人,也要被视为受害人,因为他们必须被动地生存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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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兼职销售药品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作者:周宏郭乃萍

案情:杨某是珠海某医药厂的医药销售代表,为牟取更多的利益,其于2000年12月上旬至2001年12月间,通过私刻印章、伪造销售委托书、虚开销售发票等手段,谎称是西藏自治区某藏药厂、海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业务销售员,先后10次在苏州第二制药厂、海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处购得头孢噻肟粉针剂1.2万支、博沙2000盒等药品,转手销售给某卫生院,销售金额计12.83万元,从中非法牟利6.59万元。

此案中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而不构成犯罪。其理由如下:

1.我国先后颁布施行了两部药品管理法,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对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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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黑哨”引起的对我国受贿罪主体立法完善的建议

“黑哨”是指裁判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在足球比赛中违背职业道德和体育精神,不公正履行裁判职守的行为。“黑哨”行为不仅在体育界引起一片声讨,法学界也对“黑哨”这一现象的成因、社会危害性、性质以及由此引起的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也对此现象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黑哨”的成因及其社会危害性

(一)出现“黑哨”现象的原因

“黑哨”现象是在社会经济大发展、足球事业蓬勃开展、体育体制不健全的社会大背景下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有着极为复杂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同时丰富的社会物质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神经,利益最大化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于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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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原因及对策的探析

【内容提要】证人出庭作证是世界各国普遍规定证人的主要义务之一,证人不出庭作证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阻碍对客观真实的诉讼价值追求。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既有文化心理上的原因,也有诉讼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原因,有社会原因也有证人自身的原因,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在中国独特文化背景和司法制度下衍生出来的一种现象。面对我国的现实国情,要解决证人拒绝出庭作证这一问题,必须采用综合治理、多管齐下的方式,才能在一定限度内遏制这一现象,使其不至于影响审判公正。本文试从我国的传统文化、思想道德以及风俗人情等方面另辟蹊径,找出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提出一些符合实际的立法建议和司法措施。笔者认为,首先必须从立法上完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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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企业改制隐匿、侵吞公共财物问题的思考

2007-1-16【大中小】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的财产隐匿、瞒报,然后将该财产转移到改制后的非国有公司,对此行为如何定罪,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理论界与实务界也有不同认识。笔者通过对报刊上登载的有关案例和文章进行归结,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应当认定贪污罪并按隐匿、转移财产的总额处罚;二是认定贪污罪,按行为人在非国有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确定贪污数额;三是应认定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①。

持第一种观点者认为,行为人做为国有企业主管、管理财物的工作人员,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管理权,其利用虚假作帐等手段隐匿公共财物后转移到自己控股的非国有公司,致使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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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绑架罪的几个疑难问题

近年来,绑架案件特别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为此刑法在对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的绑架勒索罪予以完善的基础上,规定了绑架罪。本文拟就绑架罪在司法认定中的几个疑难问题作简单探讨。

一、如何认定犯罪的客观方面

绑架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认定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绑架”,实践中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存在不同看法:

(一)绑架的行为手段包括哪些?一种观点认为绑架的行为手段仅限于暴力、胁迫及麻醉方法;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除上述三种之外,绑架还应包括其他手段,如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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