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市场经济与预防职务犯罪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经济已经作为一种适应时代发展的经济组织形式正逐步得到完善和走向成熟。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经济结构由计划性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变化,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必须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这么认为的主要因素是:?

一、市场经济越发展,社会矛盾越突出,预防犯罪越重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市场经济是由市场需求而自发调节生产的经济,当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必然要经过一个适应期,而这个适应期正处在新旧体制相互交替之中,所以会出现市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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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适用应有年龄上限

新闻背景:据《南方日报》报道,2002年6月22日,湖南省衡阳市汽车配件厂88岁的退休职工韦有德在家中喝醉了酒,准备下楼。这时,他看见其邻居刘文军坐在楼道走廊上,一边喝酒,一边拿着一根一米左右长的木棍在地上顿来顿去。由于两人先前发生龃龉,韦认为这是刘文军有意阻挡他下楼,还准备打他。于是,韦便返回家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朝刘文军冲过去。刘文军见状从椅子上站起,尖刀刺在刘的腹部。刘当场死亡。2002年10月14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韦有德死刑。案件判决后,引起了“老年人犯罪能不能网开一面”,和“要不要在刑法中规定犯罪年龄上限规定”的议论。

笔者主张,死刑适用应有年龄上限。笔者在前些年也曾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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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

作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松

在近年来所在湖南省法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笔者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若不加以重视改进,将会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额判赔还是酌情判赔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判决要实行全额判赔,但湖南省各地做法不一。一种情况是按照法律规定,根据被害人遭受实际物质损失全额判赔,主要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湖南省多数法院遵循此种做法。另一种情况是不计算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数额,根据被告人的实际履行能力酌情判赔,判赔数额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有多名被告人的判赔数额也不超过6万元。如认为被告人无实际履行能力或实际履行能力严重不足的,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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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亲生子女应如何定罪

作者:汪来超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被告人李某系农村妇女,两年前随丈夫进城打工,2002年10月计划外怀孕,李某身患高血压等不宜流产的疾病,只能将孩子生下。因其家境贫寒,且负有许多外债,遂与同村来城打工的表兄安某商议将产后婴儿卖给他人,并托安某联系一个家庭条件好的收养人。2003年8月,李某在医院生一女婴。按约定,李某在孩子满月(出生30日)后将女婴交与安某及收养人汤某,由汤某给付李某现金5000元。

评析: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李某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出现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主观上有出卖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出卖行为,且收取了收养人汤某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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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如何获得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

在许多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强奸、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强制猥亵妇女等犯罪过程中,都会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而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这些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往往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笔者亦曾经代理过这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经历失败后,进行了长时间思索,最后得到启发,成功将精神损害转化为物质损害,使被害人获得赔偿。希望笔者的办法可以为类似受害人提供一个获得精神损害方面赔偿的途径。
一、我国目前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及其宗旨。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全国人大立法的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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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的行为如何定罪

【案情回放】

被告人魏大巍为牟取利益,自2008年8月开始,在互联网上陆续开办了“色妹妹”、“乱伦熟女”、“就去色色”、“鹿城娱乐”等淫秽网站。被告人魏大巍在其开办的上述网站上为被告人戚本厚投放广告,获利3000元。经鉴定,“色妹妹”、“乱伦熟女”、“就去色色”等网站具有淫秽性,“鹿城娱乐”网站内的26个视频、792个图片和文章具有淫秽性。

被告人戚本厚于2009年在互联网上开办“爱芝林成人用品”网站(域名为www.666521.com),为牟取利益,戚本厚采取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扩大成人用品销量。经鉴定,“爱芝林成人用品”网站投放广告的32个网站均具有淫秽性。被告人戚本厚开办的“爱芝林成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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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餐馆”假摔”索赔应定敲诈勒索罪与丁吉生商榷

2007年8月31日,中国法院网《案件点评》栏目刊登了丁吉生撰写的《从本案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异同》一文,案情如下:2007年2月,王某、张某、刘某经预谋后,利用王某有左臂习惯性关节脱臼的毛病,去敲诈某餐馆一笔钱。王某、张某来到某餐厅内就餐时,王某趁无人注意,佯装摔倒在地面的湿滑处致左臂受伤,王某、张某以餐馆地面滑造成摔伤为由要求餐馆老板赔偿,并扬言“如若不赔偿就去消费者协会告状、带人来砸店”等等。餐馆老板要求上医院先检查看一下伤势,此时,假装在一边观看的刘某出来做调停,劝导双方大事化小,不如就地私了,餐馆老板觉得自己确有责任,为了不影响生意,尽快了结此事,在刘某的“协调”下,与王某、张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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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之一,存在进行限制、缩小解释的问题。因为,一旦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即意味着至少应当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故在刑法解释论上,尤其应当关注客观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与所处刑罚之严厉性程度的匹配、相当性,以满足刑罚适用的公正性要求。那么,究竟设定哪些条件才能准确体现立法精神,适当地缩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范围?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诸多争议问题,笔者认为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其认定条件或特征,有助于理解、揭示对本情节加重犯加重处刑的必要性。

首先,就场所特征而言,抢劫行为发生在能够且实际承载多数乘客的、正在运行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这里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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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情节是否影响多次盗窃的认定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期间入户盗窃三次,除第一次窃得50元外,其余两次均未窃得任何财物。

分歧意见:对张某一年内入户盗窃三次的事实不存在异议,但其两次盗窃未遂,未遂情节是否影响本案盗窃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未遂情节影响本案的认定,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因为在办案实践中,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根据法律相关条文综合加以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而《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又规定,盗窃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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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抢劫圈套索要钱财的行为该如何定罪

吴海阔

案情:许某与刘某、张某、赵某商议,设计由许某找孙某抢赵某。等其得手后,由刘某、张某出面抓孙某,再以抢劫为由向孙某父母索要钱财。而后许某四人依计行动,许某给孙某一把匕首,让孙某抢劫已坐在某宾馆门口等待的赵某,见孙某过来,赵某立即将手机拿出来送给孙某,此时刘某、张某从躲藏处出来将孙某抓获捆绑,由张某、刘某看管。其间二人多次殴打孙某。许某、赵某以孙某抢劫为由向孙某父母索要2万元作为私了放人的条件,否则将孙某送交公安局。孙某父母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孙某救出,许某与刘某、张某、赵某被抓获。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许某、刘某、张某、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许某、刘某、张某、赵某构成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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