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二兄妹组织“小姐”在某洗浴中心提供按摩服务如何定罪

一、基本案情

2004年2月,张某二兄妹纠集、控制数名浙江按摩小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大肆在三门峡市某洗浴中心提供按摩服务,服务项目主要有:为男顾客手淫,用双乳为男顾客上身按摩,女搓等。

二、分歧意见

对上述事实,处理时有两种不同意见:

1、张某二兄妹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

《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2001年2月28日)中明确指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司法实践中,卖淫嫖娼行为是指的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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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侦查后,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而非公诉部门请示指定管辖

杨国民

司法实践中,对于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异地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有无必要请示指定公诉管辖、由检察机关哪个部门具体承办、以本院名义还是公诉部门名义请示等有颇多争议,笔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试对上述争议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异地侦查后,应由哪个部门请示指定管辖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异地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无须请示指定公诉管辖。该观点认为: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异地职务犯罪案件,由于检察机关具有侦查权和公诉权,该指定管辖决定既包括指定异地侦查管辖权,也包括指定异地公诉管辖权。故此异地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侦办该案的人民检察院所属公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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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案看寻衅滋事与抢劫的区别

作者:古香一、案件情况

叶某,男,17岁,泸县玄滩镇人。叶某不听管教,长期跟社会青年玩耍,是当地有名的”混混”。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4日期间,叶某曾多次窜至泸县牛滩镇望江街网吧、电子游戏室以及泸县某中学生寝室内,先自我介绍叫”叶母猪”,然后以”不拿钱就搜身,多搜一元钱就多打一个耳光”等语言相威胁的手段,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拿硬要该中学生黎某、黄某等人现金,少则几元,多则数十元,被害学生多达10余人,导致该中学一些学生因为害怕而不敢上学,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学习秩序,一些学生甚至听到他的名号就害怕。

二、争议问题

伴随有威胁手段的强拿硬要,应如何定性?

三、评析意见

当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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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品交付作为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

陈贺评宁积宇

在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认定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大致存在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当贩卖毒品的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也即双方达成买卖契约的,就应当认定为构成既遂。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贩卖毒品罪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如果行为人没有实际交付毒品,而仅与他人达成协议,不能认为贩卖毒品行为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司法实践中,对于贩卖毒品罪既未遂的区分,司法机关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
(一)先“买”后“卖”,“出卖”是核心
两种观点迥然相异,根本在于对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构造认识上的分歧。观点一实际上将贩卖行为的构造理解为“有偿转让”或者“为卖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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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染污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

[案情]

被告人候周琪、李德玖、朱建鸿合伙组建金利化工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国家政策允许的,非前置许可的化工产业投资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利公司成立后,在未进行环境评价和取得相关环保、安监证照,年产量达不到4.4万吨属关停企业,化验室的检测设备和能力极为有限,化验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检测资质、废水沉淀池和防污水渠一直存在泄漏等情况下,于2006年12月22日点火开工,组织生产。2007年7月4日,公司由被告人李德玖承包经营。期间,被告人李德成在公司负总责,掌管公司的财务;被告人向先周履行厂长职务;被告人张绪锦负责生产、排污等工作。辰溪县环保局多次到该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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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时代要求

作者:刘仁献

宽严相济已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刑事政策。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政策对于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如何应对这一形势,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地发挥刑事审判工作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要课题。今年两会期间,有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准确执行问题,成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最近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把如何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列为会议的主题。可见,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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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犯罪对象纳入犯罪客体

「摘要」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之间的关系历来被刑法学界认定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即一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辩证关系。但是,在考虑犯罪要件构成时却从来不给犯罪对象一线机会而坚决地维护犯罪客体的核心地位。然而,在对“犯罪客体”进行定义的学说中也出现了不少争议。笔者在无心动摇犯罪客体要件地位的前提下欲对犯罪客体概念作个补充,并以此为契机将犯罪对象纳入犯罪客体。

「关键词」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构成;犯罪性质

一、关于犯罪客体的学说

任何一种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客体。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问题可言。[1]因此对犯罪客体内涵的定义将直接影响到犯罪构成。因此对犯罪客体概念的严格定义将是理论探讨的关键。目前关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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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犯罪。所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利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尽可能遏制款成年人犯罪,以达到最人限度地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越来越突出,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预防未成年犯罪,巳历史地赋予了我们重大的使命,也是我国社会各界必须研究、认识和解决的课题。

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罪是各种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人判断力、控制力脆弱。青少年可塑性人,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的。在对英雄和亡命之徒、光荣和耻辱、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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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几个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所送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1]我国现行刑法在第三章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和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对商业贿赂犯罪作了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具体包括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以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依照一百六十三条定罪处罚的犯罪。这些规定形成了与刑法第八章的公务贿赂犯罪既相对应又相区别的商业贿赂犯罪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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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一体化中探求刑事政策法治化

刑事政策法治化,是“整体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各项政治法律制度法治化的必然。日前,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刑事政策与刑事一体化”学术论坛上,刑事政策法治化问题成为焦点话题之一。

刑事一体化的最初提出始源于刑事政策,德国学者李斯特认为刑事一体化意即如何健全系统的刑事政策以更有效地预防犯罪。而我国最早提出刑事一体化思想的学者储槐植教授主张,我国刑法学应当突破单向、片面、孤立和静止的思维模式,确立由刑法之中研究刑法、在刑法之外研究刑法和在刑法之上研究刑法组成的多方位立体思维。在储槐植教授看来,刑法和刑法运行内外协调才能实现最佳社会效益。刑事一体化即包括刑法内部结构合理(横向协调)与刑法运行前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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