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乃兴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肇事案件中决定被告人有罪、无罪的关键证据。目前,审判实践中对公安机关所作的事故认定普遍存在一种观念,认为事故认定由专门机构的专业人员作出,具有当然的证明效力,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信。但从实际情况看,交通事故认定中往往缺乏统一的定责标准,事故处理认定人员的主观认识也存在一定差异,交通事故认定有时出现随意性较大、定责失衡的情况,并导致法院审判中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审查出现真空地带,也阻碍了被告人抗辩权的充分实现。为实现准确定罪,切实维护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刑事诉讼中的性质界定和审查判断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探讨。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