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存单供他人质押的行为定性为挪用资金罪是否恰当?

作者:闫道跃刘建华

案情:

1997年10月24日晚,某村村民马某和范某找到本乡储金会代办员王某,称马某想承包县塑料厂,但厂方要求必须提供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质押,要王某开一张10万元的存单,3个月后就归还。王某于是给马某虚开一张7万元的存单,加盖村代办站的公章后交给马某,马某让范某给王某出具了一张7万元的欠条。后马某将该存单质押给县塑料厂,并签订合同承包了该厂。1999年7月,马某因拖欠县塑料厂租赁费而在经营过程中出走。县塑料厂起诉马某,法院两次判决马某支付县塑料厂租赁费共计4.2万余元。因县塑料厂欠县水泥厂6万元,水泥厂改制将债权转让给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公有公司),公有公司起诉县塑料厂,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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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老夫妇被撞死为何不赔偿

作者:刘凤昌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0年春节期间,吉林北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行庙会,2月5日,吉林市昌邑区的李秀莲、丈夫张国柱(二者均为盲人)也想进入北山公园游园,当时北山公园正在修建改造,园中必经的铁道口无法通过,两位老人便想经过一个临时便道通过,但这便道也需通过一个铁道口,两位老人在过铁道时,当他们发觉火车时,火车己近在咫尺,火车呼啸通过,两位老人己倒在血泊之中。沈铁吉林西站派出所以路外伤亡事故进行了处理,并认定铁路不负任何责任,但考虑死者家属确实困难,给付丧葬费、困难补助费600元。处理完二位老人后事后,二位女儿想为老人讨个说法,向船营区法院提起诉讼,把吉林北山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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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调包 构成何罪

作者:王立申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5年3月,被告人程某、周某身着买来的道服,扮成化缘尼姑,从安微枞县来到河南省桐柏县城关镇郭某家中,称郭家有大灾。郭某将信将疑。程、周二人即让郭某取白纸5张,分别写上郭某家中五口人的名字,然后趁郭某去厨房取筷子之机,用手指沾水在郭某儿子的名字下写了“车”字。两人让郭某用纸灰在5张纸上摸一遍,纸上的“车”字显现出来。郭某信以为真,认为儿子将有车祸来临,便求破灾之法。程某要求郭某拿3400元钱用卫生纸包好后放在郭某儿子的新衣服内,然后一起放在箱子里,5天内不要打开,5天后把衣服拿出来放在街道十字路口让车碾轧,即可消灾。郭某按程某的要求将3400元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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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折扣变回扣

近几年我院侦办的贿赂案件中,因在经济往来中,将折扣变回扣,而构成贿赂犯罪案件的占50%。通过对这类案件的分析,使我们对折扣变回扣的产生原因及手段有了进一步认识。

一、折扣变回扣的标志

1998年7月18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处理我国回扣问题的政策界限和具体办法:对商品物资交易,如需给买方优惠,可尽量用价格折扣办法处理。如要采用回扣的办法,只能在单位之间通过合同或协议公开进行,严禁回扣在暗中进行。交易双方支付或收受回扣的款项都必须如数入帐。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法给予个人回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索取或收受回扣,否则按行贿受贿从严惩处。1993年9月2日公布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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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累犯

一、确立单位累犯制度的理由

新刑法第65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我们说,该条该款规定的只是自然人累犯制度,而不是单位累犯制度。那么,我们就应思考一个问题,即刑法应否确立单位累犯制度及其理由是什么。

笔者认为,刑法应确立单位累犯制度。确立单位累犯制度的理由分述如下:

(一)刑法理论上的必然性。

累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累犯指曾被判刑而又再次犯罪的,狭义累犯限定在广义累犯之中又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给予加重处刑的。”(注:马克昌:《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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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在公路上斗殴致对方被车撞死如何定性?

案情:2011年2月4日,张某酒后与其家人乘坐一辆出租车从家中外出。在公路上行驶时,出租车差点撞到王某夫妇驾驶的摩托车,王某夫妇谩骂出租车司机。张某下车与王某夫妇争吵、厮打,并将王某的妻子一脚踹倒在公路上,一辆路过轿车来不及刹车,将王某妻子碾轧致死。

分歧意见:对于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从主观上讲,张某具有故意伤害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殴打行为,虽然王某妻子是被轿车碰撞身亡,但是轿车司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王某妻子被轧死的真正原因是张某将其踹倒,其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具有间接因果关系,因此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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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陪审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陪审制度重新成为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关注的一个热点。然而,人们现在对于陪审制有着一种近乎鸡肋的感觉:用之效能不彰,弃之可惜(因为无论从主流社会意识形态,还是从司法原则及其基本架构来看,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大凡对新中国的历史稍有了解者,对于建国之初所探索、所确立的各项宪法制度,包括审判中的陪审制度,都怀有一种尊崇感。这大概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继续将人民陪审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的缘由吧。当然,也有不少人主张取消陪审制。其主要理由是二战结束以来,陪审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日趋式微;本国陪审制的实际应用状况也实在难以令人满意。尽管现在关于陪审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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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计算机犯罪的处罚与预防相关问题论述

兰平

21世纪将是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为国家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犯罪名词━━计算机犯罪。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这一高科技犯罪,在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计算机犯罪方面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态。面对计算机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司法部门如何处理计算机犯罪案件,是一个既紧迫又需长期研究的问题。我国《刑法》中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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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恰当?

作者:戴贞奎

职务犯罪行为按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关系分为两大类,一是侵害本单位的职务犯罪,如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二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如违法执行职务故意伤害他人等。对前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没有理论上的障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追赃程序,程序简洁,又有利于调动被告人及其亲友退赔的积极性,通常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对于后者,笔者认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职务行为按职务的性质分三种情况: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非职权的职务行为(如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三是雇佣关系中雇工执行职务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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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的司法救济机制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方针,防止死刑滥用,从而确保适用死刑的正确性,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有力的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楚地看到,由于法律条文粗疏,死刑复核的具体程序仍不完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立法的不足,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于研究和进一步完善。

一、关于存在死刑复核程序与第二审程序合二为一的问题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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