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界强烈关注司法改革,这方面的论著可谓汗牛充栋,一度使“司法改革”成为显学;无论是理论界的学术关怀还是实务界的改革探索,量刑程序似乎都是“被人遗忘的角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审判程序的改革都是备受关注的“宠儿”。
理论界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实务界审慎推进“技术革命”;实务界“摸着石头大胆过河”,推出的新举措可谓难以尽数。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无论是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还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其关注的焦点似乎都可归结为两点:一是宏观层面的制度革新即所谓司法体制改革;二是微观层面的技术革新即审判方式改革。其实对这两个焦点的关注,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又有很大分野。理论界比较“激进”,主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