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一种新型的渎职犯罪,是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对行政行为进行依法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我国《刑法》第402条规定,刑事案件不移交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对于负有查禁职责的司法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刑法》第399条明确规定以枉法追诉裁判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负有查处案件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显然法律规定存在疏漏。
随着行政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行政违纪行为会相应增加,近两年司法实践来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一是有相当一部分职务犯罪案件来源于国家行政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的移送,二是部分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