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政委提出的四项重大改革之一,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抓住了当前司法领域中比较核心,比较关键的问题。司法权运行的好坏,运行的是否顺畅涉及到司法的公信力和有效性,近些年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权威缺失,根本上是司法权运行机制上出了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不能生产出高效率、高质量的司法产品,导致社会群众不满意、不认可。
一、当前在司法审判权运行机制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性不足。无论从法治的要义,法治的规律,还是司法本身的规律,诉讼的基本原理来说,以及从我国宪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来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都是自然而然的应有之义,不应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