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刑法之因果关系概述

不同的地域局限着当地人们的视野,从而决定着他们的思维,也就表示着有关事物看法的特定性。人们生活形式虽然多样,但是也存在着潜在的相似甚至一致之处。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宁愿重复着孟德斯鸠的地域影响法律的学说,如果更高级一点,那就应该高谈阔论萨维尼的法律是民族精神的真知灼见。然而,我们似乎不仅谈论这些有利于法学与法律发展的善意见识,而且也应关注现实的社会及其规则。于是,我们必然回到活生生地世界,自己力所能及和可视,可闻,可思地天地之间。无论制定法还是判例法,都存在着合法性立论。规则说,社会实践及其控制说,还是自然说,以及前所提及之民族精神说,还是其他所谓的灼见,在归根结底地意义上,都是在论证法律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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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取供模式的转向

内容提要:刑讯逼供是当下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的痼疾,学者们对此提出了不少解决方案,虽初见成效,但要达到根治目的,尚须艰苦的努力。本文认为,要彻底遏制刑讯行为,必须使取供模式从刑讯转向协商。与此同时,还应完善侦讯和羁押的程序规定,以构建堵疏并举的反刑讯体制。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司法人员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但在绝大多数案件的侦查中,侦查人员仍然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作为“重中之重”,有罪供述不仅是“证据之王”,而且是“破案捷径”。于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突击审讯”,就成为侦查人员的优先选择。①据学者的专门调查,公安、司法人员以及律师界几乎无人否认刑讯逼供的普遍存在。②普通百姓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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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政策的法律化与构件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5年12月,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在法治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这种刑事政策要求显然应该合理地转化为相关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这种要求已经被我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清醒地意识并变为有力的行动。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对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文试图探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内涵如何法律化,从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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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的证据是否包括以刑侦手段获取的证据

作者:曾建林

某甲为A公司的经理,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企图窃取与之有商业竞争关系B公司老总的通话记录,以获取该公司老总在近期内的商业动向。其在正要窃取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以刑事犯罪立案。甲对其行为供认不讳,但只承认是个人行为。甲在被拘留期间打了好几个电话,找人救其出去。公安机关依法调取的通话记录证明通话对象为A公司老总。但公安机关随后以甲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由撤销了该案件,对甲只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B公司得知情况后,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对甲和A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法院提出调取该通话记录的申请,以证明甲的行为不仅仅是他的个人行为,而是公司行为。同时请求法院判决他们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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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2002年9月11日,对中国反洗钱工作来说,这将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这个标志性的事件是,这天上午,一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行长参加的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在人民银行的办公大楼里悄然举行。公安部、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派要员出席。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处长杨兰亭介绍,就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来讲,这种规格的会议还是第一次。11日央行的会议上印发了四份文件,即《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其中,《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是金融业反洗钱方面的一个统领性的法律文件。这标志着我国悄然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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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占有者私自拿走财物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是否恰当?

作者:陈增宝

案情:
2002年6月,被告人王某与同乡张某从原籍来浙江省杭州市打工,为李某看管仓库。仓库有两道门,外面的一道门有一把锁,里面的一道门有两把锁,王某与张某各持不同锁的钥匙一把,李某自己持有钥匙各一把。为方便看管,李某安排王、张暂住在位于两道门之间的一间房内。2003年5月28日晚,王某趁张某外出之机,采取撬锁的手段打开仓库的里外二道门,然后叫了三轮车工人将仓库内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的货物转移至他处,后销赃。

本案如何定性,主要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财物系处于王、张共同占有之下,可视为他人占有之下的财物,王某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侵害了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构成盗窃罪;另一种意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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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案后一直供述未发现其驾驶的大货车撞倒他人是否应定交通肇事逃逸罪?

2003年9月某日晚8时左右,张某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解放牌自卸重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向北转弯,被害人朱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亦由东向西在张某车辆的右侧行驶,当张某驾驶的货车右转弯时,将朱某碰倒,致朱某和摩托车后座乘员林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继续前行,后被群众追赶截获。朱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系交通事故致胸腹脏器损伤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某归案后一直供述未发现其驾驶的大货车撞倒他人.现场目击证人王某、李某证实事发后肇事货车先减速,后停顿了一下,又加速前行。后张某以交通肇事罪被诉至法院。

分歧: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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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方式的弊端及对策

一个政治民主、法制发达的国家,程序法应当得到很大的重视,因为实体法只有通过程序的实施才能得到正确的实行。而且,程序法不只是法律的生命形式,“也是法律内部生命的表现”。同样,一部科学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刑事诉讼法典,应当把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各个程序、各个制度之中,成为人权保障的有力屏障。作为我国诉讼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996年经过修改的新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符合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促进了我国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作为人权保障内容之一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着重地从被害人与被告人的角度阐述了我国人权保障的现代性与适应性。无罪推定原则的确定,接受迅速、公正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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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财物”行为所触犯罪名的分析

王政

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根据之一。根据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犯罪行为危害的客体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因而所处的刑罚也就不同。刑法分则各类罪的排列和各类罪名体系的建立,基本上是按照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罪行的轻重决定的。然而,犯罪行为总是具体的,如果法律规定不够具体严谨,也可能会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情形。本文以司法实践案例为素材,以分析法律对诈骗罪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规定的异同为出发点,试图阐明司法实践应如何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财物”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才符合“罪刑相适应”基本原则的问题。

一、先介绍两个具体的案例
案例一:张某为广东省某地一农民,非常懂得有关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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