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军
刑事证据展示又称刑事证据交换,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诉辩双方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有关联的证据的活动。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有一些类似于证据展示的规定,但与庭审对抗制相配套的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从公诉的角度来讲,笔者认为,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并应关注以下五个问题。
1.应当确立双向、对等展示原则。有观点认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应实行单向展示,即仅由公诉方向辩方展示证据。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违反了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时从出庭支持公诉的角度来讲,也不利于保障诉讼公正进行、提高诉讼效率。我国可以借鉴英美国家的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经验,直接规定刑事证据双向展示的原则。
2.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