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8年5月7日,张某与黄某等人因生活琐事谢某发生争执。谢某回到自己工作的单位告诉同在该单位的自己同学马某,马某约张某与黄某等人见面谈解决问题的事宜,当晚双方各自纠集大约20人带凶器见面,张某与黄某看到谢某的人多就逃跑,谢某等人紧追不放,张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谢某等人向池塘仍石子打张某。张某不会游泳导致溺死。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害人在聚众斗殴中遭到追赶、殴打后,跳入池塘中逃生,其跳水行为系主动选择的结果,且系造成溺死的直接原因;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溺死死亡结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不应对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应定聚众斗殴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积极参加聚众[……]
侵吞的财产是国有资产还是改制后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判决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的关键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03)青白刑初字第204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成刑终字第215号裁定书。
2、案由:贪污。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朱大全、柴玮。
被告人:何远俊,男,1957年3月7日出生于成都市青白江区,汉族,初中文化,捕前系成都市龙粟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住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清江东苑5栋2单元附19号,2003年5月13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青白江区看守所。
辩护人:昝夏宁,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周玉梅,四川[……]
审理自诉重婚案件不能调解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侵犯了社会主义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破坏了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稳定。我国《婚姻法》第3条明文禁止重婚。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已构成重婚犯罪的被告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在审理自诉重婚案件时,如自诉人与其原配偶的婚姻关系有和好的可能存在,在自诉人也希[……]
检察告知中的问题及建议
检察告知,是指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将有关执法对象的权益和执法程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的一种形式,它是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上级检察机关对这种告知的内容和方式无统一要求,造成当前检察告知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告知缺乏全面性。检察告知,不同于宣传形式的检务公开,它是检察执法的内容。因此,检察告知应将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依据、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向告知对象全面告知。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告知对象对检察机关的全部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由于检察机关对告知内容缺乏统一规范,加之一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或嫌麻烦图省事,导致在告知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告知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2.告知缺乏针[……]
对公民一律平等适用法律
作者:本报记者荆龙发布时间:2004-03-0808: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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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6日,浙江省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董事长丁遐遇害,警方经侦查初步认定杀害丁遐的凶手系其丈夫——轻纺科技中心总经理徐建平。案发后,杀人分尸的徐建平出逃外地。6个月后,他在广东揭阳被抓获。2003年2月和3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建平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认定,2002年5月26日晚,徐建平为工作及家庭琐事与丁遐发生争吵。争吵中,徐建平一手扼住了丁遐颈部,一手持茶[……]
虚构公司诱骗股金的行为可以定性为诈骗罪
2008年,被告人李某通过伪造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然后以该公司董事长名义并以入股该公司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一些家政服务人员募集资金,先后骗取数十名家政服务人员缴纳的入股金共计人民币3万元,之后用于挥霍。2009年5月,检察机关对李某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在审理中,有两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构成集资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李某虚构公司,未经有关机关批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公民钱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笔者赞[……]
因激愤行凶可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处罚–杨健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旨
行为人因矛盾激化,并在激愤之下突然持械行凶,但主观上对被害人的死伤后果持放任发生的心理态度,可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案情
2009年7月,被告人杨健为勤工俭学,利用暑假期间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铭朗国际广场工地上打工,并任该工地保安员。2009年9月2日,该工地项目安全主管杨林发现杨健上岗执勤不认真,遂将该情况通报保安队长李君国,要求撤换杨健。当日上午11时许,李君国赶到工地将杨健带回保安宿舍并加以申斥,欲将杨健调离该工地,杨健提出要求结算工资,双方遂发生争执,杨健被李君国殴打。后李君国将杨健带离宿舍门口时,杨健激愤之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趁李君国不备,持刀捅刺李君国后背[……]
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摘要:《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完善了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内容。但是,基于我国大陆法系的法律传统、参审制的制度缺陷以及传统文化的制约,人民陪审制度在实践中功能异化仍难以避免。为使该制度具有实质性和有效性,应当适当吸取陪审团制度的一些合理因素,作进一步的改革。
关键词:人民陪审制度;陪审员;陪审团;参审制
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职权、任职资格、产生方式、奖惩、经济支持等作了规定,这对人民陪审制度的确起到了完善作用。但笔者认为,由于参审制存在结构性缺陷,加之我国传统[……]
司法实践过程中起诉书不宜直接认定为自首
实践中有些地方的侦查机关常常在起诉意见书中对犯罪嫌疑人认定自首,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在起诉书中对被告人认定自首。笔者认为上述做法不妥。
第一,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中认定自首情节有悖于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一般自首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及起诉环节保证在案并如实供述,到审判环节翻供或逃跑的情况[……]
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两少现象应该如何克服
目前,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存在“两少”现象,即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少和移送案件数量少。究其原因,有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狭隘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观念,认为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就转让了对违法者的部分控制权,会影响单位利益,因此存在能罚就罚,一罚了之的现象,使得犯罪案件线索流失;也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粗糙,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因导致,例如移送案件的标准、程序以及责任等都没有具体规定,使得许多法律规定如同虚设。针对上述问题,有些地区采取了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专项行动,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笔者认为,只有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其纳入到法治的体系中来,才是长久之计。
一是完善法律,明确行政执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