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内幕交易的犯罪构成

2004-1-9【大中小】学报:人文科学版

「论文期号」200001

「论文页号」

「论文分类」刑事法学

「论文作者」郭丽红

「论文正文」

所谓证券内幕交易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由于这种行为可能利用一般投资者所不知道的情报而获取实际利益,因此,它是一种不公正的交易行为,也是世界各国证券立法中明文禁止的交易行为。然而,较长一段时间内,内幕交易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证券市场,阻碍着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纵观几次较大的市场波动,几乎都伴随着内幕信息的传播,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总是在业绩未公开披露前就已大幅波动,公司被收购重组的消息常常在确认之前股价早已飙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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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不作为犯罪与作为犯罪是否构成共犯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是,在某类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上已单独作了规定,但在此类不作为犯的主体在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时与其相应的作为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以下案例。

案例:某甲走私一批货物,在海关接受检查时,趁周围无其他人时,甲迅速将一叠钞票塞入海关人员乙的口袋中,乙马上心领神会,未再检查便将甲的行李放行。此后,甲多次趁乙当班时携带走私物品过海关,并每次都准备了颇为值钱的礼物给乙,乙每次都接受,并给放行,此案中,关于甲的罪名是走私罪并没有争论,但乙的罪名,则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就是,其构成走私罪,为走私犯甲的共犯。

二是,乙构成放纵走私罪。

最后一种观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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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适用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若干思考

对于对方未明确告知系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情形,应据情判断其是否“明知”。

非法运输、储存枪支、弹药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区别应视其主观故意而定。

非法“储存”的认定没必要区分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条款是关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规定,它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吸收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内容的同时,对原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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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无证据的情况的下告发王某偷窃并使其受到公安机关传唤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刘武波

案情:

2003年10月1日,村民高某从市场上买回一台25英寸长虹彩电,可刚看上三天即被盗。高某四处查询未果,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04年2月10日,村民李某去邻居王某家串门时,发现王某家有一台25英寸长虹彩电,王某称是刚买回来的。李某知道王某家经济一向不宽裕,便怀疑王某家的长虹彩电即是高某所丢失的那台。李某急忙从王某家出来,赶到村委会,向村长报告王某偷窃一事。村长遂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即对王某进行传唤,并经过调查取证,发现王某家的彩电确系其自己购买。后来,王某得知是李某告发,便以李某诬告陷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审理中,对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产生了二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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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应有针对性

作者:钱玉良钮咏军来源:检察日报自2005年以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在矿山系统相继查处了一批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案件,共决定立案11件11人,其中,行贿案3件3人,行贿、串通投标案1件1人,受贿案6件6人,受贿、滥用职权案1件1人。这些犯罪行为给公私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有力规范矿山系统的行业行为,有效预防矿山管理领域内职务犯罪的发生,笔者试从分析该类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矿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犯罪手段趋于多样化,犯罪分子具有明显的隐蔽性。有的犯罪分子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用模糊行为混淆犯罪行为,用“灰色收入”混淆犯罪收入;有的以打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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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

2006-12-28【大中小】[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因他人侵权而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但司法解释又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受害人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我们认为,此规定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一个缺憾,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是正当的、必要的。所以,我们建议在立法或在司法解释中对此予以认可。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正当性

不久前,邻里请求答疑。称其家人受加害人故意伤害造成残疾,加害人被处有期徒刑。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加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未予保护。我只能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答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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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运输饲养的虎纹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被告人黄旭新在广东省罗定市附城镇罗溪村与他人合伙经营一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的养殖场。2009年8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黄旭新吩咐罗大咣如果有人要虎纹蛙的话就运过去。2009年9月1日,在未办理任何运输手续的情况下,罗大咣驾驶粤WP0876号货车装载41000只虎纹蛙从广东省罗定市驶往广西梧州市。在途经国道324线广西岑溪市归义镇丁兰村路段时,粤WP0876号货车及车上的41000只虎纹蛙被岑溪市森林公安局查扣。

公诉机关广西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旭新运输的虎纹蛙虽然是养殖的,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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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件中如何认定单位犯罪的直接主管人员

作者:高洪江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被告单位江苏龙山亲和农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英颂,江苏龙山亲和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人宦庚安,江苏龙山亲和农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02年12月30日被逮捕。

2001年10月,被告人宦庚安在任江苏龙山亲和农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了单位的利益决定从王浩明(另案处理)处购买20公斤稀释后的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安排江苏龙山亲和农牧有限公司职工将盐酸克伦特罗配入饲料中,用于饲养生猪100余头,分别出售给胡汉忠、赵志伟(另案处理)屠宰后在江阴市和仪征市市场销售,违法收入约人民币7万元。案发后起出稀释后的盐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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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范的犯罪学解释方法

刑法规范的犯罪学解释方法2005-8-5【大中小】一、法律解释方法的产生已经有了相当不短的历史。只是到了壹佰七十年前的法学大家萨维尼(KarlFriedrichv.Savigny)那里才被系统地总结为四种主要的古典方法。这就是众所周知的文理的、逻辑的、历史的和体系的解释方法。这些方法直到今天仍然是法律解释的基础方法;但是这些方法只能满足排除价值判断的法律实证主义的需求。古典方法并没有终结解释方法的发展。

最简单和首要的肯定是文理或词义解释。但是如果人们仅仅满足于紧抠条文,那么,这种解释就可能导致语义形式主义(比如,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的“说文解字”式的注释刑法)。因而,面对具体问题的实务见解始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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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悖现代司法理念

现行刑法典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新罪名,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罪的设立,尽管初衷十分美好,对纯洁国家工作人员队伍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冷静地审视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此罪实际上与现代刑法理念、国际司法潮流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笔者认为,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弊明显大于利,故建议废止该罪。

首先,该罪的设立违背了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公诉机关来承担的,也就是说公诉机关为了指控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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