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区别的关键在于客体和客观方面

【案情】
被告人陈某于2002年8月到其叔叔承包的武宁县教育印刷厂和武宁县职业中学服装厂任业务员。自2005年11月至2007年11月,被告人陈某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许以高息、出具借条的方法,从张某、邢某、汪某、沈某、杨某、谢某、葛某、刘某、黄某等人处共骗取人民币94.34万元,用于给其男友还债和挥霍。

【分歧】

对于本案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本案的被告人是为了骗取更多的资金,以买地皮、买材料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行诈骗,而被害人之所以出借现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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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见危不救罪”的法理学和刑法学思考

2004-1-8【大中小】「英文标题」Ponderationover“LookingonUnconcernedtoOthers‘Danger”attheJurisprudenceAngle

「作者简介」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重庆市400715/SchoolofEconomics,PoliticalScienceandLaw,SouthwestChinaNormalUniversity,Chongqing400715,China

汪力(1958-),男,重庆市人,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研究/邹兵(1980-),男,四川大邑人,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主要从事刑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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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聚众斗殴法律分析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或争霸一方等目的,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持械聚众斗殴的,为聚众斗殴罪加重处罚情形之一。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持械”情节存在不少争议。笔者拟对几个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表述自己的一孔之见。

1、械之含义。根据《新华字典》的解释,“械”是指器物、武器、器械,通常认为“械”是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工具,持之足以杀伤人身或者损害财物的工具,公安部颁发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所列举的各种管制对象,均为本罪中“械”的范畴之内。但有人认为,行为人为某一次斗殴而就地取材的生活用品,例如砖头、啤酒瓶等一般不认定为“械”。笔者认为,不能用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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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博士论文

李军博士论文

李军:

1:论私文书的签署认证问题。

摘要私文书通常要经过制作人签署认证才发生效力,我国民事诉讼中通常认为个人应当采用签名方式,企业单位应当采用印章方式。然而,机械地坚持传统的签署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致使一些文书不能获得证据能力,使诉讼产生不公正的结果。对于签署认证的方式应当持更开放的态度。

李某敲诈勒索一案的分析

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在南丹县大厂镇做矿生意时,知道韦某某是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及其BP机号码。2001年南丹发生“7.17”透水事件后,李某认为韦某某有权,肯定有受贿行为,便想敲诈要钱。2002年1月21日中午被告人李某用在云南省开户的手机传呼韦某某,称其是部队的,有事约韦到金城江城区面谈。次日18时许,李某身着武警军官服约韦某某到“长城宾馆”前见面,称自己是部队调来参加南丹“7.17”事件的中央专案组人员,手中掌握有韦受贿的材料,提出要10万元可以把事情摆平,否则韦会受到处罚。为了稳住被告人李某,韦某某便说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在身上,约定第二天再联系。当天,韦某某便向公安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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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轻缓化趋势及其价值基础研究

一、刑罚轻缓化的世界趋势

“全球化(G1obaLization)是当代世界的发展潮流与客观趋势,它不仅深刻地触动和改变着世界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的格局,而且还向意识、思想领域扩散,成为人们思考问题、观察世界的新背景和研究框架。”[1]作为其他一切法律制裁法的刑事法律也必然迈入全球化进程。刑事法律的全球化建构在世界各国、各民族刑事法律的对话和借鉴的基础之上,是对于世界各国刑事法律共同趋势与规律的探寻与尊重。

刑罚轻缓化是与人类历史发展的日趋文明化伴生的刑罚处罚的人道主义趋势。从原始社会的血亲同态复仇到刑事处罚权收归国家后的刑罚惩处,体现了刑事惩处由野蛮的私力报复到文明的国家处罚的发展;从奴隶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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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贩毒案件的证据审查

2004-2-16【大中小】新刑法出台后,规定无论贩毒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毒品数量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等,这些为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贩毒犯罪的蔓延。但在审查贩毒案件的实践操作中,关于禁毒的司法程序对贩毒犯罪证据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也没有系统地弥补立法这方面缺陷的司法解释,以致出现毒品证据审查混乱,事实认定主观臆断,审判不一的情况。下面笔者对此问题发表些肤浅见解,供大家砌磋,以求共勉。?

一、影响取证的因素。

贩卖毒品罪是指非法倒卖毒品或自制自销毒品的行为,亦指非法售卖毒品或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是毒品犯罪中最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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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劫指认受害人的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共犯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陈平龚华杨平

案情∶2004年9月4日晚,嫌疑人小张(18岁)、小陶(17岁)到四川省简阳市某中学找到初中的同学小彭(17岁),欲从他那里借钱,因小彭无钱,张、陶二人遂产生了抢劫其他同学的念头,并让小彭在同学中指认有手机的同学。因张、陶、彭三人系好朋友,小彭答应张、陶二人的要求,三次在校园中为二人指认了有手机的同学。当晚10时许,张陶二人在学校附近的网吧中,发现了一个有手机的同学,欲对之进行抢劫。因该同学有几个伙伴,张、陶二人怕斗不过他们,又找到小彭,让他叫几个同学前去助威。当小彭叫上几个同学前往时,才发现对方是本校的同学,遂离开。9月5日中午,张陶二人又打电话与小彭,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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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及其修改补充

一、新中国刑法立法的简要历史回顾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刑罚的任务是通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建国初期,惩治犯罪主要依靠政策,也有少数几个单行刑法。与此同时,也开始刑法典的起草工作。经过曲折的历程,终于在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1979年刑法典)。

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刑法》不断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方式是先后制定了24个单行刑法,并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零零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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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件不能就案办案

2007-2-25【大中小】强奸案件是会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的刑事案件之一。对于许多被害女性来说,被强奸的事实简直就是一场恶梦,甚至意味着今后美好的生活都将完全被毁于一旦。许多被害人的精神从此一厥不振,整日生活在那场恶梦当中,对工作、学习、生活丧失了信心,对亲情、友情、爱情失去了信任,有的被害人因此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有的甚至走上了轻生的道路。特别是对一些未成年的女性来说,强奸案件对她们的伤害更是极其巨大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一起强奸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这点往往比较重视,也比较及时,能较好地履行司法机关所具有的这种打击犯罪的法律义务。但笔者认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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