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要求司法者能动地“发现法律”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不论社会是处于正常状态下,还是处于突发事件引起的紧急状态下,罪刑法定原则都必须得到遵循。但是在紧急状态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地位面临两种考验:第一是罪刑法定虚无主义。对于在突发事件中出现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完全不顾“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要求,以情感代替法律,实际上采取一种类推的方法而定罪。第二是罪刑法定教条主义,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理解为“法无直接规定不为罪”。因为在刑法条文中找不到与新发事实一一对应的直接规定和词句,因此机械地理解罪刑法定,认为刑法既然“没有规定”,所以没有办法用刑法来调控新出现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说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基本精神。

罪刑法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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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罪刑法定原则

我认为要认识什么是“罪刑法定”,首先必须弄清以下问题:

关于什么是“罪”问题。这里所称的“罪”,作为名词理解,即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之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应当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特征。作为动词是指定罪,即罪名的确定。

关于“刑”的问题。我认为这里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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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事申诉案件的成因及对策浅析刑事申诉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检察活动、审判活动和侦查活动实行有效的法律监督,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近日,泸州市院控申处对2000年以来全市控申部门办理的刑事申诉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刑事申诉案件的成因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总体情况是:2000年以来全市控申部门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03件(服刑人员的刑事申诉除外),立案复查94件,其中不服免予起诉或不起诉的申诉13件;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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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下)

三、如何掌握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兼犯其他罪行的罪数问题
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个人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认定:

1.兼犯异种他罪的,如行为人既犯单位受贿罪,又犯受贿罪的,因其行为已经分别符合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当认定数罪,实行数罪并罚。

2.兼犯同种异罚(即刑法规定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与个人犯本罪采取区别处罚原则)之罪的,如行为人既是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又个人犯本罪的,虽然行为人所犯数罪的罪名同一,但从实质上分析,两个行为的犯罪构成特征及其法定刑均有区别,故符合实质上异种数罪的基本特征,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在判决主文中,可按下列方式表述(以走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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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引诱被害人鉴定人作伪证的行为也可定性为妨害作证罪

黄小明

【点评话题】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独家观点】

建议将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中的“证人”表述为“证人、被害人、鉴定人”,“证言”表述为“证言、陈述、鉴定结论”。

【法律较真】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确立的罪名之一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惩治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还有一些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为使被告人不受刑事追究,会以金钱、物质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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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射方法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9名被告人分别领刑

今天,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用注射方法故意杀人案,9名被告人领刑,王汉杰获死刑,王猛、王昌海获死缓。

唐山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昌海与本村刘景江曾有矛盾。2008年,王昌海向被告人桑存义、刘文龙授意其愿出资将刘景江杀死,并将刘景江的生活地点及所用车辆特征告知桑存义与刘文龙。后王昌海告知桑存义取消杀害刘景江的行为,桑存义与刘文龙以操办此事有花费为由向王昌海索要3000元。2009年,王昌海再次产生杀害刘景江之念并授意桑存义,桑存义授意并多次催促刘文龙办成此事,刘文龙找到被告人王汉杰预谋此事。王汉杰积极准备杀人,因缺少活动资金向被告人王志永借款,王志永明知王汉杰准备杀人仍将自己的面包车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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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银行卡占有别人财物应如何定性

作者:彭箭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人民法院报2005年3月2日B4版刊登了王永伟同志的《本案应定诈骗还是盗窃?》(以下简称《王文》)的文章:2004年4月,潘某将其身份证借给未成年人李某,李某冒用潘某的名字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还用这张身份证给李某办理了银行卡发放工资。11月,潘某瞒着李某到银行将该卡挂失,并重新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后将卡上5290元存款占为己有。《王文》认为: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该信用卡上的5290元工资的所有权是李某的,对李某而言,潘某的行为(挂失、补办信用卡,并将信用卡上的钱取走)他是不知情的,潘某采取的是秘密窃取的手段,被害人李某没有“自愿地”交出财物,潘某欺骗的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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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棒打精神病患者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老母”棒打精神病患者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案情简介:

黄某,女,31岁,2001年6月患有精神分裂症,多方治疗不见好转。2005年春节前,其父亲黄某某听人讲女儿可能惹了鬼,就找到了治鬼水平高的“老母”陈某,陈某看后讲黄某惹上了狐狸精,以桃木剑敲打黄某的方法为其治疗约一个多小时,得款100元,事隔三日黄某某按照陈某的意思,带1066元和二斤肉到陈家谢神。

4月30日上午10时许,黄某某因女儿病情加重,又将陈某请到家中治病。陈某依旧用桃木剑拍黄某背部,因不方便,又脱去其衣服,拍打头部、眼周围,屁股等处,到12点左右结束,见其身上青、肿方罢。下午1时许,陈某又用手拍打其下身约半小时。陈某得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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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犯罪缘何久禁不绝

为有效遏制赌博犯罪这一社会公害,朝阳法院对2004年审结的赌博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2004年,法院共审结赌博犯罪案件61件75人。此类犯罪主要表现在活动范围广、行为公开,以无业人员为主、犯罪方法多样化,通讯便利、行动快捷、组织固定且分工严密等特点。

赌博犯罪猖撅既有行为人的主观原因,也有社会的客观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物质的改善与精神的需求不相适应。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伴随着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在提高。然而,有些人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加之旧社会遗留的赌博恶习的影响,致使一部分人将金钱投入赌博,从中寻求消遣和刺激。

(二)法律意识淡漠,对赌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赌博陋习涉及的范围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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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奸淫幼女犯罪案件的分析

近年来,经常从报刊、杂志上看到无辜的幼女受到侵犯;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这些年来也接触到这些案件。如何有效的保护这些幼小的受害者,严厉打击这类案件,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的一些具体案件,对这类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以及试图探讨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数据统计

2002年受理案件11件12人,2003年受理案件13件13人,2004年受理案件14件16人。从数量上分析,案件数量持平稳状态,没有明显的变化。

二、此类犯罪的特点及原因

(一)特点分析

(1)犯罪主体

1、被告人文化水平及低。在受理的案件中有41人,其中仅有5人文化水平属于初中,占12%;其余文化水平均为小学或文盲,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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