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切实以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女性合法权益为己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近段时间以来,强奸幼女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给社会、家庭、学校均带来了极不安定因素。为提高打击此类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笔者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辖区奸淫幼女犯罪案件作了一次调查研究。
一、奸淫幼女案件的特点
2001年至2003年7月,三分院辖区两级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奸淫幼女犯罪案件86件88人,占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2%.其中,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3件85人,不起诉3件3人,审理后人民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