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法规分类】司法解释及案例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颁布日期】1997年4月9日
【实施日期】1997年4月9日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为顺利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就有关刑事审判中的法律援助程序、各级人民法院同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衔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受并组织实施;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