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法规分类】司法解释及案例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颁布日期】1997年4月9日
【实施日期】1997年4月9日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
为顺利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就有关刑事审判中的法律援助程序、各级人民法院同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衔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受并组织实施;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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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从《刺杀肯尼迪》看对抗制诉讼和陪审制

主讲人:贺卫方教授

时间:2006年4月30日(周日)晚7:00—9:00

地点:北大理教113

我今天已经是第四次看这段(电影)了,但我今天依然很激动。我们大家都知道从古希腊开始,在西方法庭上就不断发生这种辩论,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而且在议会、在广场上,经常有这种充满了崇高精神、充满了伟大言辞的感人肺腑的演讲。所以,这段法庭辩论一点都不枯燥,尽管画面非常单一,演员们有着精彩的演出。我们简要谈一下几个片断。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故事,在这部电影中,制片人直接把他怀疑的矛头指向了美国政府和军队。这段故事发生在1963年,当时美国正逢越战,政局也是非常动乱。当时世界上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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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聚众斗殴与多人实施的故意伤害

一、基本案情

2012年8月底,易某介绍咸宁老乡陈某到枝江市雅畈开酿酒作坊。同在雅畈开酒坊的吴某、胡某夫妇听说后认为如陈某的酒坊开业会影响其生意,吴某夫妇多次电话警告易某:如若介绍别人到雅畈开酿酒作坊,吴某夫妇要喊人“教训”易某。易某未加理睬,后吴某夫妇打电话邀请其侄女婿杨某、严某,授意杨某、严某喊人“教训”易某。后杨某、严某分别邀约了张某、戴某、金某、卞某等人。2012年8月31日下午,吴某夫妇带领侄女婿杨某、严某及杨某、严某邀约的张某、戴某、金某、卞某等人一起分乘两辆车去“教训”易某。一行八人到达易某住处后,发现易某不在家。此时,易某、陈某、郑某三人在街上准备做新酒坊开业的广告牌,易某接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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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案情】
2009年2月份,被告人汪某因承包经营湖北省阳新县洋港镇金牌煤矿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便邀冷某投资入股。经双方协商,冷某投资120000元,每月分红10000元,投资合同期限为5年。但汪某承包金牌煤矿的期限是从2007年2月28日至2010年2月28日止,为骗取冷某投资入股,汪某伪造了承包金牌煤矿合同书,伪造合同签订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伪造承包期限为五年。2009年2月25日,汪某拿出伪造的承包金牌煤矿合同书,冷某看后信以为真,双方便按诺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书。之后,冷某分五次付给汪某共102000元的投资款,该款被汪某用于了煤矿开支和赌博。

【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罪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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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应重视辩方意见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四章用4个条文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规定,内容涉及死刑核准权的分配和死刑核准审判组织的组成。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特有的程序,是保证死刑正确适用的最后一道诉讼程序屏障。2007年1月1日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再一次确保了死刑的统一适用,防止错杀。
死刑复核程序本质上属于审判程序,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按照诉讼的要求与模式进行运作。然而就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实践而言,其行政审批色彩过于浓重,具体表现为:在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上,要由地方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复核,否则死刑复核程序不会启动;在庭审方式上不公开审理,主要实行书面审理,合议庭根据报送的一、二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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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案情

甲某因与乙某有矛盾,他多次和朋友寻找乙某欲报复。2010年9月20日晚,甲某与几个朋友在路边闲逛,突然有人指着一个不远处独自行走的人说:“看,那不是乙某吗”(实际是丙某),于是,一伙人便尾随其后。在偏僻处,甲某等人一拥而上,对丙某实施殴打,其间,张某大喊:“让你知道什么是厉害,”顺手拾起一块砖头砸在丙某的头部。当丙某反应过来并表明身份后,甲某等人才发现打错人了,但甲某仍说:“谁让你长得像乙某。”随后他们便一哄而散。经鉴定,丙某的伤情为轻伤。

分歧

对于本案中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甲某与丙某并无矛盾,丙某相对于甲某而言,属于不特定的他人,甲某等人殴打丙某并致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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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能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

实践中,有的国有单位利用职权违法取得财物,对其能否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争论。如某些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经费紧张等名义,利用职权向有关企业或者个人索要“赞助费”,而后以奖金、福利等形式分配给单位人员。笔者认为,违纪违法所得不能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

首先,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中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国有资产应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资产。不仅如此,即便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财物,在未上缴国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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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中“入户抢劫”行为应如何认定

【案情】

2011年11月,被告人王某、蔡某、张某预谋对某小区的房屋出租人实施抢劫。王某利用被害人殷某出租房屋的信息,以租房为名与殷某取得联系,双方约定看房的时间和地点。三人携带尖刀、胶带等作案工具窜至约定地点。经王分工,由蔡某、乙在附近一网吧望风,王某张某到被害人的出租屋内,在假装与被害人洽谈租金的过程中,二人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并捆绑,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现金4550元和三星手机一部。

【分歧】

对于本案是否构成入户抢劫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构成入户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应构成入户抢劫。

【评析】

笔者认为本案不应当构成入户抢劫。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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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对原来的流氓罪进行分解出来的一个新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主要是增加了“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的规定。为此,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及司法认定主要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认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等行为方式的认定。现今我国对寻衅滋事罪无相关的具体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为认定寻衅滋事罪带来了难题。如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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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赌资赌债案件的司法界定与处罚原则

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中,明确将抢劫赌资赌债犯罪行为的性质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相联系,确立了一般人员与赌博参与人员抢劫赌资赌债犯罪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对于被告人抢劫赌资赌债等特定财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犯罪——这是这类案件处罚的一般规定;对于赌博参与人员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对象的抢劫行为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这是这类案件处罚的例外规定。但对于“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究竟应如何定罪,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说明,故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赌博参与人员实际占有赌资,但其占有的来源并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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