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政策:全球视野及中国视角

一、死刑政策的全球考察

自从18世纪末贝卡利亚等启蒙思想家将死刑推向理性的祭坛以来,在过去的200多年里,围绕死刑的存废之争在国外一浪高过一浪。今天的情形,正如有的日本学者所言,死刑存废的论战双方已经把各自的道理都讲透、讲尽了,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死刑是存是废,完全是国家刑事政策的问题,而非属于法律和学理的问题。那么,当今世界,各国的死刑政策到底是怎样的呢?本文将首先从此谈起。

可以好不夸张地说,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死刑政策是朝着废除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方向努力的。据大赦国际的最新统计,截止2003年1月1日,世界上已有76个国家(包括地区,下同)在法律上明确废除了所有罪行的死刑,15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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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辩护权的完善――基于新5律师法6的思考

论律师辩护权的完善——基于新5律师法6的思考
韦玉成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予以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律师法;刑事诉讼;律师;辩护权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权的行使及保护直接体现一国
人权保障的状况和法治文明的程度。我国1996年修订的5刑
事诉讼法6虽明确规定了律师的辩护权,但由于存在着立法上
的缺陷,对律师辩护权的规定极不完善,在实践中普遍存在着
/取证难0、/阅卷难0、/会见难0的问题,导致律师在刑事诉讼
中的辩护作用无法充分发挥。2008年6月1日,十届人大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修订后的5律师法6开始实施。
新5律师法6虽然对律师的辩护权做了许多变革性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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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欺骗手段使相对人交付了数额巨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案情

2008年4月27日上午被告人胡某某、葛某某、纪某某和曾某(10岁,胡某某的外孙)四人到石门乡邮政储蓄所取款。此时,被害人荀某某正持户名为郑某某的存折在被告人胡某某前一个取款。荀某某在输存折密码时被胡某某看到并记在心。荀某某取完钱后不慎将该存折丢失在储蓄所门口,正好被在旁边玩耍的曾某捡拾并交给胡某某。被告人胡某某、葛某某、纪某某见存折上有40400余元后,便商量按照胡某某提供的密码,由葛某某、纪某某负责将该笔存款取出。当日下午,葛某某和纪某某持存折先到石门乡邮政储蓄所取款,由于储蓄所工作人员对葛某某的身份表示怀疑,拒绝办理。葛某某和纪某某随即赶到左坊镇邮政储蓄所将存折上的40400元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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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

摘要: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是基本犯罪的故意犯与加重结果的故意犯或基本犯罪的故意犯与加重结果的过失犯的复合形态。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只能肯定加重结果为故意形态的结果加重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而否定加重结果为过失形态的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的成立。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种具体犯罪,由于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导致了较重的结果时,对于加重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其他实行行为人,也应当承担其刑事责任。

关键词: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刑事责任

数人共同故意实行某种具体的犯罪行为时,由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引起了超出基本犯罪结果的重结果,而刑法对该重结果规定了较基本犯罪更重的刑罚的,那么全体实行行为人能否构成结果加重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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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执行死刑的法律价值探讨

2004-2-4【大中小】前言

联合国《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权利的保障措施》公约中规定:若被判处死刑后,应当以尽量减轻痛苦的方式执行罪犯的生命。随着社会的文明和科学的进步,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机关也在寻找一种无痛苦无刺激的方法,来代替血腥残酷的用枪决的方式执行罪犯的生命。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进行。就世界范围内,最先进的执行死刑的方法应属注射方式。①与枪决相比注射执行死刑操作简便卫生,无论对行刑者还是受刑者都大大减轻了心理压力,也符合联合国公约中规定的最大限度地减轻受刑者肉体痛苦和精神创伤,体现了文明执法、顺应了人间道义。随着我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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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制度之律师刑事辩护

作者:叶欣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即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庭审中发表的举证、质证意见以及辩护、代理言论不受刑事法律追究。具体说来,律师刑事辩护豁免包括如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一般限于刑事诉讼活动中,这主要是考虑到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律师在刑事辩护活动中的风险较大,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更容易受到非法侵害。

(二)适用对象

按照世界各国的通例,律师刑事辩护豁免只能针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而言,非执业活动中产生的刑事责任不能予以豁免。但问题是,律师执业活动有多项内容,如庭审活动、庭前调查等,那么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是发生在庭审当中还是庭审之外?根据多数学者的主张,律师刑事责任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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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外逃贪官检察机关应从三个方面做工作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潜逃或失踪的贪官人数较多,对于推进反腐败斗争不利。因而,有效遏制外逃贪官,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件重大事情。笔者认为,在贪官潜逃或失踪的前提下,只要查明存在作为犯罪所得的财物,检察机关应从作为与不作为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法律无规定的就要不作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由于我国刑法不支持对犯罪人的“缺席判决”,所以嫌疑人逃出境外,对他们就无法提起公诉。这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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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适用中的三个问题

作者:薛晓金

罚金刑是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是伴随着二十世纪刑罚人本主义的倾向,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的。与其他刑种相比,罚金刑具有避免交叉感染、打击经济犯罪、减少犯罪人痛苦、增加国库收入等优点,集中反映出新的刑罚价值取向。1997年颁布的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标志着我国罚金刑步入“快车道”,但罚金刑适用过程中尚有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拟对罚金刑适用中的三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罚金刑对类罪的适用

修订后的刑法仅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3类罪无罚金刑的规定,涉及罚金刑的罪名从1979年刑法的20种增至160余种,对罚金刑的运用有了很大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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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构成盗伐林木罪还是构成盗窃罪?

作者:曾建莉内容:[案情简介]:

刘某和肖某二人经过预谋,于2003年2月至3月间,雇佣人员和车辆分三次从某县一山林中挖走集体所有的黑油松18棵出售,价值5700元。该油松不属珍贵林木,但已经在山林中生长了40多年,。眼下全国各地都在搞城市大绿化、大树进城,加上油松具有极佳的天然景观效果,使得价格昂贵,不法分子大肆挖掘、销售以获取暴利。

[分歧]:对刘某、肖某二人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合议庭存在以下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挖掘的油松属于山林,按照有关规定,数量达不到幼树100棵的标准,又不够2立方米的取材标准,因此刘某、肖某的行为不构成盗伐林木罪。而林地树木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二人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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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击抢钱者致其死亡如何处理

作者:李建玲来源:检察日报内容:

案情:2005年6月22日中午,李某在某储蓄所取了5000元现金放入手提包中。当李某走出储蓄所时,齐某驾驶摩托车,一把将李某的手提包抢走。李某随即追赶并大声呼喊在前方停车准备接自己的王某,王某见状发动桑塔纳轿车追赶齐某。追赶时,王某见前方不远是集市,担心齐某进入集市后不易追赶,遂用轿车撞击摩托车尾部,想将齐某撞倒后阻止其逃跑。结果摩托车撞到路沿,齐某头部撞到电线杆上,致颅脑严重损伤当场死亡。经鉴定,王某驾车撞击摩托车时时速为60公里。

分歧意见: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办案人员产生了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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