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晓燕董良英来源:检察日报国务院于2000年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此后又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自此,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国特别是西北地区全面展开。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深入开展,伴随其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大惩处和预防该领域渎职犯罪的工作力度,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发展,根据实践中对该领域案件的查处,笔者就退耕还林工程中的侦查方法谈几点体会。
退耕还林工程从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兑付诸多环节,点多线长,涉及的土地性质、权属比较复杂,工程实施地点比较偏僻,滥用职权行为往往与贪污、贿赂行为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