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代买车票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倒卖车票”

春运期间对倒卖车票犯罪进行打击时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到大专院校向学生散发名片或张贴“小广告”征订车票,根据征订车票的情况,去车站或车票代售点购买车票,收取10元至20元的“服务费”。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据此,以上代买车票行为达到数额标准即构成倒卖车票罪。但笔者认为,上述有偿代买车票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倒卖车票罪。

第一,倒卖车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行为人是利用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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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

作者:刘以军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3年12月23日中午,李某到“天然沐浴场”洗澡,从吧台领了42号衣柜的钥匙。李某进去后,发现邻近的41号衣柜的客人忘记锁柜门了,且柜子里还有两张壹佰元的人民币。李某见钱起贪心,就把这两佰元及柜中客人上衣兜中的钱共计1600元装入了自己的口袋里。在李某盗窃过程中,被浴场里的服务生看到了,李某刚把钱装入口袋,服务生便上前质问李某是否拿了41号客人的东西,并通知了保安,同时也把41号柜的客人喊了上来。李某虽然百般抵赖,但是在铁的事实面前,最后不得不低下了头。

【分歧】

该案被移送到有关部门后,在处理意见上发生了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于盗窃未遂,且犯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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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否接纳精神损害赔偿(上)

内容摘要: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否接纳或受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问题上,我国法学界存在着“肯定说”和“反对说”两种互相对立的主张。“肯定说”似乎更受大众舆论的推动与支持,而“反对说”则一直为立法与司法所坚守。从发展的眼光看,现行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将精神损害赔偿排斥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外,是理性而明智的。它既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民事立法的精神实质,也符合当代刑事审判制度的发展变革趋势。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法

与法制进步、公民权利意识增强和法律保护要求不断提高的社会现实相呼应,精神损害赔偿诉讼逐年增多并成为一道非常亮丽的当代中国司法景观。但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附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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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对受贿罪有什么影响

[案情]
被告人刘某捕前是A市国税局局长。2006年2月,陈某通过亲戚找到刘某,向他送了1万元人民币,要求他向A市B县国税局局长打招呼,让该局尽快支付陈某为其装修办公楼的费用17万元。此前,B县国税局以种种借口拖欠装修费用将近2年,陈某多次催要未果。在刘某的催问下,B县国税局很快将17万元欠款偿还。事后,刘某又收下陈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

[分歧]

对本案如何处理,合议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陈某的2万元人民币,为陈某谋取了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陈某谋取利益,他只是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B县国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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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刑适用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的五个问题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该刑种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也遇到如下五个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没收财产的范围和数量问题。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也就是说,没收财产存在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没收部分财产,一种是没收全部财产,其中没收全部财产的,要适当预留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但是,刑法分则对具体罪名规定的没收财产刑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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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的程序控制

死刑作为剥夺生命的刑罚,是所有刑罚手段中最严厉的一种。虽说人们对死刑应保留还是应废除尚有争议,但是,对死刑应予以控制,应慎重使用死刑,并尽可能地减少适用死刑,却是普遍被肯定的基本共识。而就控制死刑的方法来说,主要有两种,即刑事实体法的控制与刑事程序法的控制。所谓通过刑事实体法对死刑予以控制的方法,即以修改刑法规定的方式,如刑法减少可适用死刑的犯罪的种类,或对适用死刑增加各种各样的限制条件等,以达到慎用、少用死刑的目的。对死刑的刑事实体法的控制,是人们一直重视的控制方法,这种方法的控制效果也比较容易显现。例如,我国刑法经过(1997年)修改后,取消了对普通盗窃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其对死刑的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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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所谓计算机网络犯罪,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或网络技术、管理的安全漏洞,并通过计算机或网络对受害者的计算机或网络系统进行非授权的操作,从而造成受害者在经济、名誉以及心理等方面损失的犯罪行为。广义上讲,任何运用计算机或网络作为作案工具,把计算机或网络作为对象的犯罪都是计算机犯罪。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犯罪相比,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犯罪的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如例用黑客程序的犯罪,只要几封电子邮件,被攻击者一打开,就完成了,因此,不少犯罪分子越来越喜欢用互联网来实施犯罪,而且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范围很广,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2、犯罪的手段隐蔽性高。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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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废的研究

张俊龙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

死刑(DeathPenalty)是当今世界上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被称为极刑.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死刑这种自人类野蛮时期开始的残酷刑罚方法,愈来愈受到人民的质疑,死刑的废止和限制已成为今天文明世界的共同愿望.中国是一个历来以“严刑酷法”威震于世的泱泱大国,在今天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行法治,重视人权的现代文明的新形势下,死刑的废止和限制是必然趋势,是时代进步的客观要求。它的正确适用与改革有利于昭彰法治的公正,有利于社会向更文明方向发展。

关键词:死刑;死刑的存废;必要性;展望

前言

二百四十多年前,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所著《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从理论上挑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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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枪抢劫”应该构成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司法实践中,对“持假枪抢劫”能否认定为抢劫罪之加重情形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持假枪抢劫”构成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解释合目的性原则使然。刑法解释是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释和说明,在解释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应的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以及合目的性原则。其中,合目的性原则是指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应当符合立法者创设该条文的目的,并能够满足解释该条文的作用。在解释法律时,应当采用促使立法目的实现的方法,而立法的目的是构成法律条文的基础。而刑法解释的合理性,即是刑法解释的价值追求,也是衡量刑法解释的结论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

鉴于此,能不能将“持假枪抢劫”解释为抢劫罪的加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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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备纠察人员骗扣他人车辆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黄燕

■案情

2007年1月,赵某等三人伙同现役军人陈某、张某假冒警备纠察人员、身着纠察制服、佩带警棍,先后四次在路上扣下挂有假军牌的车辆,并要被害人在某个时间到军区警备处接受处理,之后,赵某等人将扣押的车辆予以低价销售。四名被害人分别到警备区查问时,才知道被骗,被骗车辆价值共计11万多元。

分歧:对该案的定性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赵某等人是为谋取非法利益而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应定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第二种观点认为赵某等人是利用被害人挂假军牌的心虚、害怕而不敢反抗的心理,获得车辆的,应定敲诈勒索罪。第三种观点认为赵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警备纠察人员,以纠察为名,骗扣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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