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岳彩林杜强
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的大小及情节的轻重,是决定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处罚及量刑轻重的根本因素。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特别注意被告人虚开税款的数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数额以及案发以后至侦查终结前追回的被骗税款数额。人民法院只有准确认定上述数额,才能做到对被告人正确量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数额的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数额(即虚开的税款数额)的大小是决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其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对那些较为简单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如只有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只有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犯罪数额就是行为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