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正在酝酿制定证据法。其中,通过司法机关签发令状的方式规范侦查行为以及排除非法收集证据的观点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对美国刑事法中的紧急侦查理论的分析,阐述了这一理论的内容、发展过程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制定刑事证据法提供了必要的知识资源。
一、引言
在美国的刑事程序中,侦查机关为预防、发现犯罪而实施的搜查、扣押行为受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即所谓的令状主义规定)和联邦最高法院依据第四修正案所作的有关判例的制约[1].因此,没有依据“适当理由”(probablecause)签发的令状实施的搜查和扣押行为,理论上被视为“不合理”(unreasonable)的违法侦查活动而被禁止。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