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某日傍晚,戴某看见女青年独自一人用手推着一台新买的电脑经过小巷,戴某见周围没有其他人,遂走到高某前面,突然脱下自己的裤子,露出阴部。高某见状大惊,丢下电脑,转身就跑。戴某将高某的电脑拿回家,占为己有。
分歧意见
对戴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戴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和盗窃罪,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理由是:戴某虽然实施了两个行为,即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和盗窃行为,但其主观故意并非为了猥亵、侮辱高某,而是企图通过这一猥亵行为达到吓走高某,然后窃取其财物的目的,其前一种行为与后一种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故应按牵连犯来处理,对戴某按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