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犯罪建立民事没收法律制度的构想

有必要在现有的刑事没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及国际公约的做法,设立专门针对物的民事没收制度,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发后,或者在刑事诉讼期间死亡、潜逃或者缺席的情况下,只要有符合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证据,能够证明某一项财产系来源于犯罪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人民法院有权判决对该物进行没收。

口张士金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刑事没收体系,但由于我国并未实行缺席审判制度,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于死亡、豁免或其他情况无法将其送到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接受审判时,不能对被控诉人进行刑事定罪并没收其犯罪所得。而成功追回流失至国外的腐败资产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请求国应向被请求国提供生效的没收判决。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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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2003年第3辑(总第13辑)要目

《判解研究》2003年第3辑(总第13辑)要目

发布时间:2003-10-160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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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2003年第3辑(总第13辑)要目王利明主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专论

证据规则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研究王利明

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邹伟陈文全

司法解释之窗

期货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中几个问题的阐释吴庆宝

关于“新的证据”的定位思考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干规定》丁海湖

法官论坛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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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

[关键词]拐卖妇女、儿童罪成安刑事律师四川刑事律师网

编者按: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罪发生的数量只升不降,四川刑事律师辩护网成安律师对此十分关注。本文在参阅了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的理论知识的同时也结合了成安律师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其中还特别密切关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最新动态,在上述基础上本文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

==本文精彩导读=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法条文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问题

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及其他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示范性、典型案例

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论文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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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司法认定

曾亚杰

【摘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本罪,存在一些争议。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要求入手,对本罪的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此罪与彼罪的划分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主体对象行为此罪与彼罪

刑法第417条规定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1〕此罪的立法渊源来自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该《决定》第9条规定:”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违法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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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量刑调节定罪”现象当杜绝

曹坚

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司法活动尤其是刑事审判阶段的核心任务,完整的刑事审判活动可以概括为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此罪还是彼罪,是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刑事司法活动由偏重于定罪转而重视量刑问题,标志着其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正在推进中的量刑改革充分体现了这种发展方向。然而,刑事司法活动中,有的司法人员在处理定罪与量刑关系时存在误区,其突出表现可概括为“以量刑调节定罪”,亦可称之为“以量刑选择罪名”,对定罪的准确性与量刑的适当性都产生了消极作用,有必要引起重视。

■定罪与量刑之间的内在联系

定罪与量刑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关系,两者很难绝对割裂开来,定罪的最终目的是要确定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大小,而量刑也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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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应防止将吸毒行为变相犯罪化

陈洪兵

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将吸毒行为犯罪化处理。但学界有观点认为,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应将吸毒行为作犯罪化处理。笔者认为,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应避免实践中将吸毒行为变相犯罪化的趋向。

首先,吸毒者教唆他人卖给自己毒品、向自己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让他人代运、代购毒品、为自己提供吸毒的场所等,不应作为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的教唆犯处罚。从刑法理论上讲,这属于必要共犯中的片面对向犯。立法者在规定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时,预料到了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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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对方参赌赢取对方钱财行为的定性

作者:郭文利戴立新

生活中不乏设置骗局引诱对方参与赌博,或者在赌博中设置圈套而使受骗一方钱财尽空,乃至借取高利贷、背负巨额赌债的事例,坊间已司空见惯。偶有较真者,要么私力救济,往往引致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要么公力救济,借助国家权力讨回“公道”,从而将与赌博相关欺骗行为的定性问题呈现在法院面前。

一、对于设置骗局引诱对方参与赌博行为的定性

行为人仅仅设置骗局引诱对方参与赌博,如通过同伙猜大小点少输多赢,使围观者动心而参与到赌博中,但在赌博过程中则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的性质,笔者认为是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对此,1991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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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共犯退出共犯关系可成立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和犯罪停止形态都是对基本犯罪构成的修正,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无疑成为二重修正,如何认定十分复杂,理论观点和实践做法都不尽一致。先看一个案例:甲、乙为了实施抢劫,向丙借车以作逃跑用,丙同意并将车钥匙给甲。抢劫前,丙害怕,经电话联系后索回车钥匙。但甲假意答应的同时,背着丙偷配汽车钥匙,当晚与乙开着丙的车实施了抢劫。事后,甲给丙报酬500元,丙拒收。对此,传统观点认为,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互相补充、互相作用,进而组成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根据“部分行为整体负责”原则,如果行为人的中止行为未能防止整体犯罪结果产生,就欠缺犯罪中止的有效性要件,仍负既遂的责任。行为人作出的中止努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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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刑诉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有法律法规均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作出。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重新认定是最终决定。而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现疑问需要进行复核或重新认定时,却找不到法律依据。

如付某交通肇事一案,公安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2003年5月9日下午,付某驾驶一辆翻斗车拉土,当行驶到某乡镇公路一弯道与迎面驶来的高某驾驶的拉土车交会时,两车将行驶在两车之间韦某驾驶(无证驾驶)的无牌两轮踏板摩托车碰刮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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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原则法律研究

无罪推定,是有罪推定的对称,滥觞于古罗马诉讼中的“有疑,为被告人利益”之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任何被怀疑为犯罪或者受到刑事控告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假定其无罪或者推定其无罪。在现代社会,无罪推定原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司法原则之一,并承载起体现和尊重人权之重任。在我国,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重要修订。新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等先进的思想,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刑事司法活动中对涉案人员有罪推定的历史。随着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尊重和保护人权”宪法原则的确立,在此背景下深化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认识更具有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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