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申请向控方调查取证制度初探

【内容提要】辩护人申请向控方调查取证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价值理念,有其特定化的制度背景和保障措施。在我国司法地位不彰、程序保障不利的现实状况下,强化检察官客观义务是实现辩护人申请向控方调查取证制度的一条可以接受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辩护人申请调查取证检察官客观义务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关于辩护人申请调查取证权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拓展了申请调查取证的适用对象,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纳入被申请调查取证的对象范畴。这一明显带有当事人主义色彩的制度设计被认为是完善申请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步骤,凸显出立法者进一步推向混合式诉讼模式的立法用意和坚强决心。然而一个不容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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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的量刑参与——以经验性该当为视角

【内容提要】正确认识被害人参与量刑和刑罚该当性之间的关系,对促进量刑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经验性该当作为刑罚该当理论之一种,其正义观念依据是社会共同体对犯罪人的可谴责性具有共识性的正义直觉。被害人参与量刑是经验性该当的理性吁求,可证明犯罪人的可谴责性,促成社会共同体正义直觉生成,运用恢复过程实现正义。经验性该当为在量刑实践中正确对待各种被害人因素提供了指导。
【关键词】经验性该当共同体正义直觉可谴责性被害人量刑

2010年10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签发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量刑程序意见》)在全国开始试行。《量刑程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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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追诉人本人的阅卷权

【内容提要】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本人能否行使阅卷权,因关系“发现真实”与“被告作为程序主体”之间的冲突,而争议较大。目前向被追诉人本人开放一定程度的阅卷已成为现代法治发达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调整方向,我国在“固有权”理论下全面禁止被追诉人本人阅卷的立法与实务值得检讨。被追诉人作为程序主体,应享有阅卷权,尤其是对无辩护人的被追诉人,应赋予其本人直接阅卷的权利。但阅卷权对被追诉人开放所可能带来的制度风险,仍是不可忽视,因此,基于利益的权衡,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追诉人本人的阅卷权进行合理限制。
【关键词】被追诉人阅卷权保障限制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能够阅卷,各国规定较为明确,但对于被追诉人本人能否行使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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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学员考试中受伤的责任承担

机动车学员考试中受伤的责任承担

过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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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李某报名参加了某县驾校举办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习班,该校收取培训费后,安排教练对李某等学员进行了培训,双方未签订书面培训合同。驾校按照驾驶员培训规定对李某进行了培训,李某分别在培训记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签名确认。李某在2011年8月7日签名认可驾校已按培训规定培训科目二的30个学时。2011年12月11日,驾校按照车管所的要求,安排李某等学员到该驾校参加市车管所组织的科目二考试。按照考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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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猥亵犯罪增设“对多人实施的”情节加重犯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三款条文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首先,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近年来,针对多名妇女或者儿童实施猥亵的案件屡见报端。在一些案件中,被害人有几名、十几名甚至达几十名之多,不仅严重侵害被害妇女或者儿童的人身权益,而且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理应予以严惩。然而,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非聚众或者非在公共场所犯猥亵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五年有期徒刑。我国刑法中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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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供述犯罪而未认定不属于漏罪

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为撤销缓刑的理由之一。一则对于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体现了罚当其罪;二则能避免犯罪嫌疑人产生侥幸心理,隐藏自己的罪行,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破案件。

但出现漏罪的情形千差万别,对于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而司法机关因收集证据等原因而未认定的罪行也撤销缓刑,则过于绝对,有可能不当加重犯罪人的刑罚。譬如,犯罪嫌疑人甲犯A罪,被法院以A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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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正犯、帮助犯理论的反思与批评

【内容提要】对于共同犯罪人进行怎样的分类,这是由一国的刑法传承所决定并与其刑法文化相联系的。混合型分类方法在共同犯罪人分类这一简单但充满逻辑挑战的问题上存在着自相矛盾的冲突。通过证伪方法可以彻底否定那种分工形式用来认定犯罪的错误观点。作用地位分类方法的最大优点就在于能够较好地评价各共同犯罪人在同一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此较好地评定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从而为恰当地解决各个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轻重奠定基础。从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规定中可以看出,正犯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正犯就是实行犯:第二,正犯就是主犯。但在司法实践中实行犯的主犯地位并不是必然的和绝对的。我国刑法有从犯但无帮助犯的规定。所以在中国刑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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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延友 田昌喜: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同步录音录像既有保障人权的功能,又有固定证据的功能。同步录音录像虽非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是法律可以要求侦查讯问人员在同步录音录像之前告知被讯问人有关同步录音录像的事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种类,不能一概而论,应当视情形而定。当录音录像证据以犯罪嫌疑人供述形式出现时,可能会存在因程序违法而被排除的问题;当它以视听资料形式出现时,则不存在因程序违法而被排除的问题。
关键词: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性质/证据种类/证据合法性

为了规范讯问过程中的录音、录像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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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然:审判委员会制度成为法官逃避责任的渠道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审判委员会制度”成为司法改革争论的焦点。
这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悠久的司法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一般由法院领导和资深法官组成。它不直接参与开庭审理案件,但会对重大或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合议庭必须服从其讨论结果并依此判决。
支持该制度的学者(以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为代表)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利于抵抗外部压力,避免司法腐败,发挥集体智慧,提升法官业务水平;而反对该制度的学者(以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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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的几个问题

【内容提要】危险驾驶罪对醉驾行为的有效遏制,凸显了刑法的评价与教育功能。但作为一个新罪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危险驾驶罪中醉驾行为司法适用问题的考察,针对醉驾行为在司法实践适用过程中诸如取证、法定刑配置、刑罚裁量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此罪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醉驾危险驾驶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称《刑法修正案(八)》)已于2011年5月1日施行,醉驾入刑成为危险驾驶罪已满一年。然而法律作为一种行为类型化的规定,不管条文的规定有多么明确,语言的表述有多么详尽,放在现实生活面前总是稍显苍白,无法穷尽整个社会现实生活中复杂多样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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