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看守所向被告人宣判时驻所检察部门应现场监督

当前,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很多是采用定期宣判方式,当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法院为了减少押送的工作量和提高工作的安全性,往往会选择看守所为地点向被告人宣告判决,并送达判决书,但对此宣判活动,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却往往不能出席现场,致使法律监督出现空白。对此,笔者认为,当法院在看守所向被告人宣告判决时,驻所检[……]

Read more

两类商业贿赂的性质认定与数额计算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界定了商业贿赂的范围及其数额认定规则。我们尝试细化分析商业贿赂范围及其数额认定条款,为实务部门提供参考。

间接型利益贿赂的性质认定与数额计算

间接型利益贿赂,[……]

Read more

受贿且渎职行为的罪数认定

薛进展谢杰

口受贿且渎职行为应当归属于重合一罪的罪数形态,即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在受贿犯罪与渎职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评价上具有重合性。

口重合一罪的本质在于评价视角的复数性,而非犯罪构成事实的复数性。

我国刑法不仅专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而且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Read more

渎职罪造成的损失数额司法实践中应该累计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多次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单次所造成的损失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累计多次的损失才能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其能否以累计数额定罪量刑出现较大争议。笔者认为,从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以及惩治渎职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的,就应按犯罪处理,即滥用职权或者[……]

Read more

刑事判决书应该列明被没收财产的数量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一种严厉的附加刑,具有很强的威慑性和惩罚性。由于现在判处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书未明确没收财产的具体情况,从而影响了没收财产刑的惩戒效力,笔者认为应当在刑事判决书中列明没收财产的数量。

■刑事判决书未列明没收财产数量的弊端

1.没收[……]

Read more

刑事立案监督范围的扩展与触角的延伸

时间:2009-04-27作者:刘根菊杜曦明来源:检察日报

□立案监督的范围扩展,应在对“应立案不立案”进行监督的基础上,扩展至对“不应立而立”和“立案程序”的监督。

□立案监督的触角延伸,就是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方位和消除盲区,向扩大被监督主体、丰富监督内容、细化立案程序等方面延伸。

□应赋予检察[……]

Read more

分组预谋实施抢劫时,没有犯罪的一组是否应对其他组犯罪的行为负责?

汤建萍汤媛媛

【案情】
朱某、易某和李某、蔡某四人商量抢劫“摩的”并平分所得。后分成两组分别寻找目标下手。行事中,易某伙同李某在甲地以打“摩的”为由坐上被害人邓某的摩托车,并持刀对其实施抢劫,抢走现金200多元。邓某奋力反抗,抓住了易某,李某逃脱。朱某和蔡某在乙地准备抢劫另一“摩的”司机时,朱某接到易[……]

Read more

检察实践中“宽”“严”谜题该如何破解

刘卉孔繁平卢金增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司法改革任务中与检察实务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任务,但目前,对其贯彻落实工作还没有完全破题。什么情况下该“宽”、什么情况下该“严”,用什么工作机制保障宽严,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迷茫与误区。9月10日至11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五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来自全省17个地[……]

Read more

国企转制过程中的贪污罪如何认定

作者:邓建辉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国有公司、企业转制过程中贪污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十分复杂。结合刑法理论,深入详细分析此间常见疑难问题,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债权能否作为贪污罪对象

针对债权而涉嫌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在国有公司、企业转制过程中,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对外债权[……]

Read more

被害人不宜对不起诉的决定直接提起自诉

一、被害人对不起诉的制约机制及其功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用自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条创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被害人对不起诉权的制约机制——公诉转自诉程序。创设这种机制的直接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解决被害人告状难的问[……]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