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以借款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应如何定性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具体认定时,不能仅仅看是否有书面借款手续,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款项的去向;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是否有归还的能力;未归还的原因,等等。

【案例索引】

一审:临海市人民法院(2008)临刑初字第432号(2008年10月28日)

二审: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台刑二抗字第9号(2009年1月20日)

【案情】

公诉机关: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游广弘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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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中如何认定教唆犯的犯罪中止

被告人黄土保,男,1957年4月19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2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洪伟,男,1965年4月5日出生。1996年6月2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97年6月1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9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汉明(化名林海健),男,1974年10月6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9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谢兰中,男,1977年6月15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9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庞庆才(化名潘观明),男,1973年4月18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9月16日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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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建议国庆特赦

从历史经验来看,在大庆的情况下搞一个特赦,有利于让老百姓看到,这个国家还是有它的“仁政”。施“仁政”得“人心”嘛
残忍地杀害了8位被害人、连两岁婴儿都不放过的“湖北随州特大杀人案”罪犯熊振林,在一审被判死刑后,最近向法院提交申请称:“被告认为今年(2009年)为建国60周年,党和政府会不会大赦?请求给一次生的机会,感激不尽。”
2月17日,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高铭暄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建议“中央在国庆60周年之际实行特赦,有条件地赦免普通刑事犯”。
特赦,通常是指国家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只赦免刑罚,不赦免罪行。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有赦免的法律制度。1970年代越战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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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殴打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

被告人苏良才,男,1975年12月21日出生,原系福建省泉州市黎明大学97级学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1998年8月7日被逮捕。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永太,男,1952年9月27日出生,农民。系被害人张秋挺之父。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苏良才犯故意伤害罪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永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苏良才赔偿死亡补偿费4567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7200元、丧葬费14000元、医疗费950元、误工费300元,共计88242元。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7年12月间,泉州市卫生学校97级学生平仙凤在泉州市刺桐饭店歌舞厅跳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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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收受财物后及时退交的问题分析

【内容提要】应当以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为指导,理解《意见》第9条第1款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索取贿赂后退还或者上交的,依然成立受贿罪,不应适用《意见》第9条第1款。“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表明行为人没有受贿故意,故只能联系行为人是否具有受贿故意得出判断结论;《意见》第9条第2款与第1款不是对立关系,完全存在既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1款也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2款的情形;不构成受贿罪的退还行为可能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关键词】受贿罪收受财物退交

刑法规定了受贿罪的定义与犯罪构成,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受贿罪的认定也颁布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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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自诉案件中的自首情节应该如何认定

自诉人刘某,男,1972年2月28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

被告人江某,男,1972年1月20日出生,初中文化,驾驶员。

自诉人刘某以被告人江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控诉,并要求被告人江某赔偿经济损失。

自诉人刘某诉称:2001年1月10日凌晨,听到外面有动静就出来察看,发现江某家门口着火,就向江某家赶去。在途中,从对面过来一人用手电筒照我,说是我放的火(听声音是江某),并用手电筒打我的头部,致我轻伤。因治伤支付医疗费800元,误工1个月。要求追究被告人江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800元、误工费600元和精神损失费2000元,共计3400元。

被告人江某对自诉人刘某的指控和诉讼请求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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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社区矫正写入刑法的重大意义

随着行刑社会化的发展,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被普遍采用。我国此次《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刑法,使得“社区矫正”一词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刑法条文的规定中。这是对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七年以来积极意义的重要肯定,也是对我国刑罚轻缓化、行刑社会化发展的进一步考验。笔者认为社区矫正写入刑法有以下五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从刑事立法精神上有力地回应了国际社会行刑社会化的要求

首先,从刑罚目的上看,我国现行刑法理论在刑罚适用与执行上强调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常常与之相背。刑罚适用中更多地强调了惩罚,重刑主义长期盛行,公众特别是司法人员崇尚重刑,迷恋监禁刑的行刑方式。此次社区矫正明确在刑法中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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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司法改革的难点和突破口在哪里

政府行使权力的裁量权过大

《同舟共进》:有人认为,行政干预是影响中国法治的重要障碍,您是否认同?

贺卫方:司法现在受到的干预比较多,比如说谁做法院院长,实际是由同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确定基本人选,再由人大通过;法院内预算、财政拨款也由财政部门控制。衣、食、住、行以及人、财、物都控制在党委和政府手里时,法院要独立就很困难。此外,近年来,党的政法委员会比以前更活跃,一些大案、要案审判之前常由政法委员会进行协调,结果往往在判决前就定了,审判变成了走过场。

整体来说,司法权越来越趋于边缘化、从属化、工具化。与司法权和立法权相比,行政权力过于强势,使得任何一次改革都很难真正有效地限制、压缩行政权力。例如,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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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应如何运用刑罚

被告人李小平,男,1949年11月26日出生,原系广东省中山市理科虫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虫草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4月10日被逮捕。1999年3月5日因病被取保候审。

同案被告人井照卫、张书凯、刘绍伟、王耀生、池文军、何红涛、张学军、王光辉均原系虫草公司职工。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小平等人犯故意伤害罪,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8年3月2日晚7时许,被告人刘绍伟、王光辉在中山市虫草公司大门右侧处见同乡郭景兰(女)与被害人蒋良利发生争吵,便上前质问并不顾他人劝阻动手殴打蒋良利。蒋良利见势不妙跑向临近部队前面空地,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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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的实施与职务犯罪侦查

职务犯罪的智能型和隐蔽性特征,要求赋予侦查主体更严密的侦查措施。但由于与侦破职务犯罪相适应的侦查手段的缺失,长期以来,侦查主体只能依靠“一张纸、一张嘴、一支笔”这种原始的侦查手段,与职务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侦查效率,增大了职务犯罪侦查的成本投入,也与职务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新刑诉法对相关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改变,证据种类的丰富,证明标准的修改,以及技术侦查的确立,将使职务犯罪侦查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对犯罪嫌疑人辩护性措施的加强,又将使职务犯罪侦查面临严峻挑战。

一、职务犯罪侦查的有利条件

职务犯罪是高智能、高隐蔽型犯罪,痕迹物证少,通常没有直接的被害人,犯罪行为有职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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