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客体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由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因此,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别。笔者认为,在办案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区别是犯罪客体的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集体、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但观点不尽一致。有的认为,该罪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
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应当引起关注
2007-4-3【大中小】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已经成为刑事司法领域的普遍现象,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广西检察机关的有关调查统计,2001年至2005年,广西各级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为3102件3630人,其中,缓免刑占总被告人数的56.7%。这还只是缓免刑判决之冰山一角,法院对国家工作人员适用缓免刑的高比例并非某一县、市、省的个别现象。这一畸形的司法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关注。有学者指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不仅浪费国家司法资源,也是对贪污腐败犯罪的一种变相放纵。
笔者作为某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的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侦查、公诉以及审判的整个过程[……]
本案是出售假币罪还是使用假币罪?
作者:孙明放
[案情]
2007年2月,王某通过其亲戚弄来假币3万元,他让朋友帮助他联系买主,朋友说有人愿意以实物换假币。4月,王某在朋友介绍下以7000元假币换取李某的一部新款手机。后王某又以1.5万元假币换取辛某的一台电脑,又用剩余的假币换取刘某经销的一辆电动车。买主李某在使用换取的假币购买商品时被人识破,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交代将王某抓获。
[分歧]
对卖主王某以假币换取实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理由是:出售假币是把假币当作商品卖给对方,从对方那里得到货币,而使用假币是把假币冒充为货币支付给对方,从对方那里获得商品。因此,卖主以假币换取商品的行为构成使用[……]
重提行政犯:罪与罚的边界
黄明儒
行政犯一词,开始是作为与刑事犯对立的概念而使用,由德国学者所创,后传入日本,再由我国学者从日本引入。但早在罗马法时代,就有了同自然犯与行政犯相对应的自体之恶(““1“in““)与禁止之恶(““1“p“°hibiι“)观念。1885年意大利学者加罗法洛也从犯罪学上提出了与法定犯罪相对的自然犯罪概念,只是直到1902年德国学者郭特希密特倡导行政刑法概念与理论后,行政刑法与行政犯的研究才进入理论界的视野。从此,有关行政犯及行政刑法的理论就开始备受关注。特别是在德、日两国,行政刑法的体系性研究得到了充分的展开。1989年召开的第14届国际刑事法学大会更是以行政刑法与刑法在法学上及实务上的区别为[……]
赌场受雇服务人员不构成赌博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其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行为人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赌博罪。
对于赌头、赌棍构成赌博罪,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从事接送、招引赌徒、在赌场外望风、维持赌场秩序、帮助赌头抽取费用等赌场受雇服务人员,他们受雇于赌头,从赌头那里[……]
建议增设超期羁押罪名
超期羁押是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顽症,治理超期羁押被列为当前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超期羁押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法律对超期羁押构成犯罪采用依照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处罚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便于操作。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设立超期羁押罪名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谈一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从当前清理超期羁押的现状看,需要设立超期羁押罪名
当前,司法界对超期羁押问题一直非常重视,每年均下文要求预防、纠正、清理超期羁押,但现实是,边清边超、久押不决现象依然严重,超期羁押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前追究超期羁押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法律法规规定不具体。由于当前追究超期羁[……]
盗窃数额的认定方法及价格鉴定程序
盗窃数额在定罪和适用量刑幅度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否正确认定盗窃数额则是能否正确定罪量刑的关键。也就是说,正确认定盗窃数额是正确定罪和适用不同刑罚幅度的基础,数额认定错误,就会导致定罪和适用刑罚幅度的错误。因而,在处理盗窃案件时,必须重视和注意数额认定这一重要环节,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准确,为正确定罪量刑和适用法律提供可靠的依据。
认定盗窃数额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总的来讲,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财物的价值大小,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来确定;二是在计算财产损失数额时,只能计算直接盗窃数额,不能计算间接损失数额。对间接损失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价格和价值。由于盗窃[……]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思考
作者:牛克乾
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1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两高”2007年7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后,又一办理贿赂犯罪案件的重要规范性司法文件。笔者结合司法实务,谈谈自己对《意见》有关问题的理解和思考。
一、关于《意见》的性质和地位
《意见》不是司法解释,而是司法解释性文件,不能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一般认为,司法解释,是指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实施法律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作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旭曦
近日,中央政法委全面部署了新一轮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法院不仅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同时,要根据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新情况与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研究总结审理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对策与新举措,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为此,笔者认为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保定性准确,正确界定涉黑与涉恶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该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这是区分涉黑与涉恶犯罪的关键),才能认定为涉黑犯罪。司法[……]
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2003-12-31【大中小】时间:2003-11-1222:36:00来源:华东政法学院学报作者:金泽刚阅读1100次
一、定罪情节的概念和分类
理解什么是定罪情节,首先应当明确刑法中的情节的含义。
“情节”一词由“情”和“节”二字组成。情是指事物存在的空间位置;节是指事物的时间发展环节。故情节的汉语含义是指事物存在、发展和变化的情状与环节,是一个含义十分广泛的概念。而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故刑法中的情节就是影响犯罪和刑罚存在、发展和变化诸方面的情状和环节,是刑事案件中与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制度有关的一切事实情况。作为刑法意义的情节,总是相对于刑法规范而言的,是符合或者违反某个规范要素的案件[……]